惠州3地公布一年级、七年级学位申请材料


编辑丨女主播


惠城区2022年最新积分入学方案已经出炉

需要准备资料的家长注意仔细查看相关资料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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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2年惠城区积分入学公布


女主播留意到,惠东、惠阳、博罗的一、七年级学位申请材料也公布了,家长朋友们要注意看好时间以及准备好申请材料啦!


惠东


 惠东县2022年秋季学期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初始年级入学 

 申请指南出炉 



一、申请对象



一年级:

2022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未取得小学学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七年级:

符合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申请公办、民办学校学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惠东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二)非惠东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非惠州市户籍的,监护人需持有惠东县有效居住证,并连续参加惠东县基本养老保险满3个月以上;其监护人惠州市内惠东县外户籍的,监护人需连续参加惠东县基本养老保险满3个月以上。基本养老保险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5月31日止,从2022年5月31日向前推满3个月以上(即包含2022年3、4、5月三个月在内);


(三)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申请及录取办法



(一)公办学校


1、申请批次

第一批:在户籍所在镇(含街道、度假区、旅游区,下同)居住,申请住所所属服务范围学校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即户籍生);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第二批:申请住所所属服务范围学校学位,非申请学校所在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即积分生)。


2、申请办法

每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选择申请1所住所所属服务范围公办学校学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到相关学校。


3、录取办法

学校安排第一批符合条件的户籍生和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入学后,根据剩余学位,对第二批申请积分入学随迁子女按照积分由高到低录取,录满则止。对积分不够未能被申请学校录取的随迁子女,可选择到惠东县内民办学校或其他地区学校申请入学。


具体申请及录取办法详见下来发布的《惠东县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二)民办学校


1、申请方式

全县民办学校均实行网上统一申请。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手机微信扫描“民办学校申请系统”二维码或进入“hzschool惠上学”微信公众号进入系统页面,据实填报相关信息,选择1所民办学校申请学位。


2、录取办法

对于符合条件申请人数在招生计划数以内的民办学校,由学校直接录取在申请系统中报读该校的学生;对于符合条件申请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采用分批次直接录取与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相结合的办法招生。


具体申请及录取办法详见下来发布的《惠东县2022年民办学校义务教育招生操作办法》。



四、申请材料



公办学校


一、在户籍所在镇居住,申请住所所属服务范围学校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生)

1、申请一年级提交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学校核查后当面归还,下同):


(1)适龄儿童户口簿,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无具法律效力材料印证适龄儿童与监护人法定关系的,需提交适龄儿童的出生证,下同);


(2)住房保障材料(以下其中一项为准,下同):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房屋)(如产权证在办理过程中,则提交购房合同及发票);自建房(小产权房)提交购房(购地)合同和水电缴费发票(票据);租房户提交《商品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及房屋租赁缴税发票。


2、申请七年级提交材料:

(1)小学毕业生户口簿,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


(2)住房保障材料;


(3)《学籍基本信息表》(此表由学生毕业学校打印交由其监护人,须加盖学校公章,下同)。


二、申请住所所属服务范围学校学位,非申请学校所在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积分生)

1、申请一年级提交材料:

(1)适龄儿童户口簿,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


(2)住房保障材料;


(3)非惠东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非惠州市户籍的,需提交居住证和惠东县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其监护人惠州市内惠东县外户籍的,需提交惠东县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清单;


(4)其他积分入学相关材料(详见下来发布的《惠东县2022年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工作实施细则》,下同)。


2、申请七年级提交材料:

(1)小学毕业生户口簿,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


(2)住房保障材料;


(3)非惠东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非惠州市户籍的,需提交居住证和惠东县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其监护人惠州市内惠东县外户籍的,需提交惠东县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清单;


(4)《学籍基本信息表》;


(5)其他积分入学相关材料。


三、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申请学位提交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


2、住房保障材料;


3、《学籍基本信息表》(申请七年级学位提交);


4、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民办学校

1、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

2、非惠东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非惠州市户籍的,需提交居住证和惠东县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其监护人惠州市内惠东县外户籍的,需提交惠东县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清单;

3、《学籍基本信息表》(申请七年级学位提交)。



五、温馨提醒


(一)请家长认真阅读本指南,提前备齐学位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学位申请。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材料申请学位的,符合条件的惠东县户籍学生不保证就近安排学位,非惠东县户籍学生不安排学位。


(二)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得留级或变相留级。已取得小学或初中学籍的学生,不能参加学位申请。对于隐瞒事实,谎报信息而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责任由家长承担。


(三)申请义务教育学校学位不收取任何费用,招生全程公开透明并接受社会监督,请各位家长务必通过正规途径申请学位。


本指南与上级文件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未尽事宜,将在下来发布的招生相关文件中说明。


惠阳


 惠阳区2022年秋季学期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初始年级入学 

 申请指南出炉 



一、申请对象



一年级:

年满六周岁(2016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未取得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


七年级:

惠阳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和在区外就读的本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申请公办、民办学校学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惠阳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二)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适龄子女;

(三)监护人须持有有效居住证满3个月(居住地址必须在惠阳区内)、连续参加惠阳区基本养老保险满3个月的非惠阳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说明:

1、申请位于惠城区的惠州市惠阳区新城学校(即原惠州市惠高附属实验学校)一、七年级学位须符合上述条件之一;

2、上述第(三)点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的必备条件;

3、“居住证”和“基本养老保险”满3个月必须包含2022年3、4、5月三个月在内。



三、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


1、招生批次

第一批:具有学区内户籍和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房产”指本人或其监护人的房产,下同);

第二批:具有学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三批:具有学区内房产且户籍在本镇街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四批:学区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含惠阳区内非本镇街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申请办法

(1)志愿填报规则。申请公办学校的,所填志愿必须是申请人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学区的学校。


(2)网上报名。①第一、二、三批学生家长网上预报名。由监护人通过手机微信关注“hzschool惠上学”公众号,自行登录“惠阳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学校根据网上报名信息,通知监护人到学校提交申请材料。②第四批学生家长网上预报名。各公办学校招录前三批及享受优惠政策人员子女后,如有剩余学位,则按照“积分入学”办法招收第四批适龄儿童、少年。


积分计算日期为2017年6月1日—2022年5月31日。各校积分名额在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目(http://www.huiyang.gov.cn)和区教育局信息公开栏目(http://www.huiyang.gov.cn/hzhyjyj/gkmlpt/index)上发布。第四批预报名办法是:监护人通过手机微信关注“hzschool惠上学”公众号,自行登录“惠阳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积分入学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学校根据网上报名信息,通知监护人到学校提交申请材料。

3.录取办法

采取按批次录取办法,如当前批符合申请资格的人数少于招生指标数,则全部录取;如当前批符合申请资格的人数超过招生指标数,则不再进行下一批次录取。符合前三批申请资格但未录取者,由区教育局统筹调配公办学校就读;符合第四批申请资格但未录取者,自行选择民办学校申请学位。


(二)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学位和公办学位可以同时申请。申请民办学位的,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申报。

  

1、网上报名

监护人通过手机微信进入“hzschool惠上学”公众号,自行登录“惠阳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学校根据网上报名信息,通知监护人到学校提交申请材料。


2、录取办法

如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四、申请材料



(一)惠阳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1、本人出生证及户口本、监护人户口本;

2、监护人在申请学校学区内的房屋产权证等。


(二)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1、本人出生证及户口本、监护人户口本;

2、监护人在申请学校学区内的房屋产权证等;

3、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三)非惠阳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1、本人出生证及户口本、监护人户口本及有效居住证(居住地址必须在惠阳区内);

2、监护人在申请学校学区内的房屋产权证等;

3、监护人的惠阳区社保卡或社保参保缴费清单;属港澳户籍的,还需提供港澳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父母与子女关系公证材料。


(四)有关材料具体说明


1、居住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的居住材料为以下任一种,且要求是住宅类房屋,房产所在土地用途为住宅或者商住两用。


(1)一般住房:提供房屋产权证,产权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单独所有或共有,如属共有,产权份额需不少于 50%;已购房但产权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须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产权证复印件;如产权人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该适龄儿童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祖孙关系确认材料。


(2)特殊住房:①属于祖屋类别的,应由辖区居(村)委会出具确认材料。②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由军产房所属部门出具确认材料,并由辖区居(村)委会出具实际居住确认材料。③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由辖区居(村)委会出具实际居住材料。④属于自建房的,应提供辖区政府出具的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材料。⑤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提供所住集体宿舍房产证和实际居住材料。


2、社保材料。非惠阳区户籍适龄儿童或少年应提供监护人的惠阳区社保卡或社保参保缴费清单。


3、港澳户籍材料。因疫情影响无法及时返港澳办理提供相关材料的,申请学位时可暂缓提供,但在条件允许后需向录取学校补充提交。


4、其他情况。有下列情况之一,学位申请审核不予通过:①申请材料虚假或不齐的;②非本区义务教育招生对象的;③家长提供的申请材料与网上预报名信息不一致的;④住房地址不属于志愿学校学区内的;⑤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的。



五、惠阳高级中学学位申请办法



(一)申请对象。第一类:居住地在惠城区的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第二类:居住地在惠城区的惠阳区编制内干部职工子女;第三类:具有惠阳区户籍且为惠阳区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申请时间及地点

1、申请时间。2022年5月29日至31日。

2、申请地点。(1)第一和第二类申请对象,凭学生户口本及出生证、监护人户口本及已填写并盖章的申请表,到区教育局教育股申请;(2)第三类申请对象,凭学生户口本及出生证、监护人户口本到学生在读学校申请。


(三)录取办法。采用“积分入学”办法按批次录取,第一、二、三类申请对象,分别对应为第一、二、三批,如前一批次已录满,则不再进行下一批次录取。咨询电话:0752-3826599。




六、特殊儿童学位申请办法


(一)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惠阳区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应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申请条件、提交材料和录取办法与普通儿童学位申请相同。


(二)不能适应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但能适应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学习生活的惠阳区户籍智力障碍、精神(自闭症)、肢体(脑瘫)类适龄残疾儿童,凭户口本、出生证、残疾证及相关评估材料到惠阳区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咨询电话:0752-3916969。



七、温馨提醒


(一)请适龄儿童、少年家长认真阅读本指南,提前备齐学位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学位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位申请材料的,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二)家长在网上填写的手机号是接收学校报名通知的主要通讯号码,请准确填写,勿填写座机号码。招生期间,请务必留意短信内容并积极配合。


(三)网上报名时家长填写的材料如不真实或不准确,将会导致审核不合格、没有验核积分和无法安排学位等严重后果,请家长务必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成功后不可更改。


(四)被录取的学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注册及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其录取学位,学校不予保留学位。


(五)按学籍管理规定,已取得小学或初中学籍的学生不能参加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学位申请。对于隐瞒事实、谎报信息而被录取的,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责任由家长承担。


(六)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到时,学校须收取《儿童入学入园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家长应提前准备好小孩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七)申请学位不收取任何费用,招生全程公开透明并接受社会监督。请各位家长通过正规途径申请学位,切莫轻信不法分子以帮助解决学位为名向家长索要钱财的谎言,以免受骗上当,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八)非惠阳区户籍适龄儿童和少年,2023年申请我区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其监护人须持有有效居住证满1年(居住地址必须在惠阳区内)且连续参加惠阳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以上(必须包含2022年6月至2023年5月一年在内)。



八、特别说明



本指南如与上级文件规不一致的,则与上级文件为准。


博罗



 博罗县2022年秋季学期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初始年级入学 

 申请指南出炉 



一、申请对象


一年级:

年满六周岁(2016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未取得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


七年级:

符合博罗县申请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申请公办、民办学校学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博罗县户籍儿童、少年;

(二)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非博罗县户籍儿童、少年,其监护人持有博罗县有效居住证,购买博罗县基本养老保险满3个月以上。


说明:

1、基本养老保险计算日期至2022年5月31日止,从2022年5月31日向前推3个月。

2、惠州市内其它县区户籍儿童、少年申请入读我县学校,可用户籍证明代替居住证。



三、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


1、招生批次

第一批:具有学区内户籍和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房产”指本人或其监护人的房产,下同);

第二批:具有学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三批:具有学区内房产且户籍在本镇街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四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含博罗县内非本镇街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申请办法

(1)申请规则:申请公办学校学位,所申请入读学校必须是招生地段内(即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学区)的学校。

(2)申请方式:监护人到申请学校提交相关佐证资料。


3.录取办法

采取按批次录取办法,如当前批符合申请资格的人数少于招生指标数,则全部录取;如当前批符合申请资格的人数超过招生指标数,则不再进行下一批次录取。符合前三批申请资格但未录取者,将统筹调配公办学校就读;符合第四批申请资格但未录取者,自行选择民办学校申请学位。


(二)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学位和公办学位可以同时申请。申请民办学位的,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申报。 

  

1、网上报名

监护人可在“博罗县招生报名管理系统”通过电脑或手机在网上报名。


2、录取办法

如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则全数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实施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四、申请材料


(一)博罗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1、本人出生证及户口本、监护人户口本;

2、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产权证明等(申请民办学校学位不需提供)。


(二)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1、儿童和少年出生证及户口本、监护人户口本;

2、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屋产权证明等(申请民办学校学位不需提供);

3、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三)非博罗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1、儿童和少年出生证及户口本、监护人户口本及在博罗县居住证(有效期内);

2、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屋产权证明等(申请民办学校学位不需提供);

3、监护人在我县缴交的社保证明。港澳户籍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父母与子女关系公证材料。


(四)有关材料具体说明


1、居住材料。适龄儿童和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的居住材料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一般住房:提供房屋产权证,产权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单独所有或共有;已购房但产权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须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产权证复印件。如产权人是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该适龄儿童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关系证明材料。

(2)特殊住房:①属于原住居民的祖屋类别的,应由辖区居委会开具相应证明。②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③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住房证明。④适龄儿童父母在博罗县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辖区镇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⑤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提供集体宿舍房产证或相关证件和实际居住证明材料。


2、社保材料。非博罗县户籍适龄儿童和少年应提供监护人的博罗县社保参保证明。


3、港澳户籍材料。因疫情影响,无法及时返港、澳办理提供相关材料,申请学位时可暂缓提供,但在条件允许后须向录取学校补充提交。


4、其他情况。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予受理学位申请:①申请材料不齐或虚假的;②非本县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对象的;③家长提供的证件内容和报名填报的信息不一致的;④申请学位的住房材料地址不属于公办学校招生地段的;⑤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的。



五、特殊儿童义务教育学位申请办法


(一)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博罗县籍适龄残疾儿童应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申请条件、提交材料和录取办法与普通儿童学位申请相同。


(二)不能适应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但能适应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集体学习生活的博罗县户籍精神(自闭症)、肢体(脑瘫)类适龄残疾儿童,凭户口本、残疾证、出生证、医院证明到博罗县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咨询电话:0752-6879923。



六、温馨提醒


(一)请家长认真阅读本指南,提前备好学位申请材料,具体实施细则请关注后期发布的招生工作方案。


(二)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材料申请学位的,符合条件的博罗县户籍学生根据实际统筹调配安排学位,非博罗县户籍学生自行选择申请民办学校学位。被录取的学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办理报到、注册及相关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其申请录取的学位,学校不予保留学位。


(三)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得留级或变相留级。已取得小学或初中学籍的学生,不能参加学位申请。对于隐瞒事实,谎报信息而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责任由家长承担。


(四)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到时,学校须收取《儿童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请家长应提前准备。


(五)申请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不收取任何费用,招生全程公开透明并接受社会监督,请各位家长务必通过正规途径申请学位,切莫轻信不法分子,谨防受骗上当,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七、特别说明


本指南如与上级文件规不一致的,则与上级文件为准。



八、招生咨询电话



罗阳中心小学:6738428

罗阳第一中学:6208716

佳兆业学校:6767557

罗阳第二中学:6283699

中洲实验学校:6991996

罗阳第三中学:6693556

博罗中学初中学校:6292718

罗阳义和中学:6310013

罗阳城郊中心学校小学部:6218281

华侨中学:6202106

罗阳城郊中心学校初中部:6221821


石坝中学:6160336

石坝中心小学:6160233

麻陂中学:6130725

麻陂中心小学:6130208

观音阁中学:6230140

观音阁中心小学:6231889

三乡中学:6636678

公庄中心小学:6103814

杨村中学:6691012

杨村中心小学:6698632

杨侨中学:666244

杨侨中心小学:6696871

柏塘中学:6330133

柏塘中心小学:6330169

平安中学:6360040

平安中心小学:6360186

泰美中学:6605589

泰美中心小学:6605202

湖镇中学:6658355

湖镇中心小学:6657556

响水中学:6321498

响水中心小学:6326656

横河中学:6380176

横河中心小学:6382238

罗浮中学:6660206

长宁中心小学:6664367

福田中学:6887881

罗浮山中心学校:6309577

福田中心小学:6886391

龙溪中学:6938898

龙溪第二中学:6678246

龙溪中心小学:6678465

龙华中学:6898968

龙华中心小学:6898240

石湾中学:6929793

石湾中心小学:6912839

园洲中学:6680490

园洲中心小学:6803608

九潭中学:6986047

九潭中心小学:6982392



九、招生监督电话


博罗县教育局教育股:6292146、6297748

博罗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6206389




女主播正在收集更多消息当中,也会在西子湖畔后台更新最新的消息,大家可以在后台回复招生查看相关消息!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编辑丨女主播

资料综合丨惠东县教育局惠阳区教育局、博罗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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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西子湖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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