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危险!千万不能在这里行走......

在汽车呼啸而过的高速路上

竟然有人在优哉游哉漫步

迷路?赌气?

还是导航错误?



“高速公路,行人勿入”

是一条简单的安全常识

高速公路是专供机动车高速通行的道路

实行的是“全封闭”模式

行人一旦上高速

不仅给自己的生命安全带来威胁

也给过往车辆带来事故隐患


近日

惠州交警救助了三名在高速上行走的群众

及时制止了其危险行为


具体情况>>


2月10日凌晨1时,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一大队接到报警称,一男子和妻子在沙田服务区吵架后,妻子独自在高速上行走,目前找不到其妻子,电话也无法接通。民警迅速出警,赶至沙田服务区。


在服务区附近寻找无果后,民警继续向前方寻找,最终在沈海高速往汕头方向2820公里+300米处,找到了该女子。



经了解,该女子与丈夫吵架,一气之下便下了车。没想到的是,丈夫竟然独自驾车离开了。由于女子的手机没有电,无法向他人求助,只好在高速公路上步行。


随后,民警将该女子带回大队,并与其丈夫取得了联系。20多分钟后,女子丈夫驾车赶来将其接回。民警对两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夫妻二人也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对民警的帮助表示感谢。


具体情况>>


2月12日下午,一男子正拉着行李箱在高速上徒步行走。接到报警后,执勤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在沈海高速惠阳段发现该男子。


由于此时路面车流量大,存在安全隐患,民警当即靠边停车做好安全防护,将该男子拦停带上警车。



在经过一番交谈后得知,该名男子因坐错车,就在服务区下了车,因人生地不熟只好一边拖着行李箱一边冒着寒风,在高速上按着路标慢慢行走。


民警对男子的冒险行为捏了一把汗,在进行一番教育批评后便用警车将男子带到前方的收费站,并帮其联系回去的车辆。离别之际,男子对民警的热心帮助连连致谢。



具体情况>>

2月15日20时15分,沈海高速往汕头方向2820公里处又有一名男子在高速公路上行走,险象环生!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名穿着黑色外套的男子在高速公路上行走,全然不顾身旁疾驰而过的车辆,场面惊险!



民警立即通过车载警用话筒向来往车辆进行喊话,提醒驾驶员注意减速避让该行人。随后,民警立即将警车靠边停放并按规定做好警戒后,上前对该男子进行询问。只见该名男子神情恍惚,表情木然,面对民警的询问似乎充耳不闻。介于此时车流量大,民警在细心劝说安抚该男子情绪后,先行将其带离高速公路避免意外发生。


为了保障该男子安全,民警将其移交给了辖区派出所作进一步救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七条: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高速道路不同于普通道路,行人上高速徒步行走既是对自己人身安全的不负责任,也会对正常通行的车辆造成安全威胁。悲剧降临可能就在一瞬间。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行人所受的损害也往往是最严重的一方。


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当儿戏

切勿因一时冲动

酿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惠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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