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刚刚结束
假期特产—“出行高峰”
也是按时到货
而就在大家遵章出行的时候
有些驾驶人
把生命安全和个人素质抛之脑后
肆无忌惮地
将“生命道”当“超车道”
接下来
交警蜀黍将曝光一批
随意占用应急车道的车辆
多图预警
再次曝光这些
随意占用应急车道的车辆
粤DI63R8、粤BAB1578、粤EHW559
粤P71N62、粤SIP09B、粤P96E81
湘CDM229、粤S69JY5
粤XAV234、粤S5C09U
应急车道,为应急而生
无紧急情况,不得占用应急车道
这是常识更是铁律!
占用应急车道,致使救援等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受阻,无法及时到达现场处理事故、排险、疏导、抢救伤员。甚至造成伤员、病人因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的严重后果。
当前方发生交通事故或者遇到车流缓慢行驶时,部分驾驶人在应急车道和行车道内来回穿行变道、强行加塞,干扰正常通行的交通流,增加交通拥堵程度。
部分车辆发生故障后停在应急车道但没有按规定设置警示提醒,或其他非紧急情况的原因将车随意停在应急车道。这种行为极易使同向车辆不明前方情况,导致事故发生。
不按顺序排队行驶,占用应急车道,往往会产生极坏的负面示范效应。严重损害社会公平正义,破坏社会风气。
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应急车道?
应急车道是供执行应急抢险、事故救援、伤员救治等任务的特殊车辆使用,非紧急情况下,任何社会车辆禁止驶入或者以各种理由在车道内停留。
我国交通法规有明确规定:任何社会车辆禁止无故驶入或者以各种理由在应急车道内停留。违法占用应急车道,驾驶人除将面临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拒不听从劝阻驶离的,将依法拖离,并追究妨碍执行公务责任。
如果车辆确实遇到故障等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将车停在紧急停靠带内,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后方150米处摆放警告标志,夜间、雨、雾等天气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尾灯和后雾灯;其他人员一定要撤到安全区域内,必要时及时拨打高速公路报警电话,请求援助。做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但是要特别注意,车辆发生故障或者事故后难以移动时,未按规定使用灯光并设置警告标志的,可以对驾驶人处以二百元罚款。
希望大家都能自觉做到不违法占用应急车道
并积极向交警蜀黍举报
遇到拥堵再心急
也要以安全为第一
也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非紧急情况
请不要随意占用应急车道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惠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