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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年的主题是“共促消费公平”。由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办、惠州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承办的2022年惠州市“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今天启动,近期我市将开展多种形式的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活动期间,市消委会将组织志愿者走进餐饮、商超、汽修行业的“放心消费承诺单位”进行实地体验,对商家环境、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全面体察,为消费者参与社会监督创造便利条件。
从2020年起,全市共开展了三个批次的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创建放心消费承诺单位2110家,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254家,覆盖零售、美容、汽配等各行各业。今年我市将完成第四批“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及“放心消费承诺示范单位”评选活动,届时有望新增1000家示范单位。
有商家表示,放心消费承诺单位的创建,既强化了企业的主体责任,又进一步增强了消费者消费信心,实现安全、放心消费。
刘华:
让广大消费者过来消费可以获得最大的保障,不管是质量上还是在售前售中售后,消费者有一定的犹豫期。也提升了消费的购物体验感。
近年来,随着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不断出现,消费者要求被公平对待的呼声更加强烈。今年,我市将重点推进消费维权机制健全完善工作,实现更有保障的消费公平。
王剑平:
围绕“共促消费公平”,我们要进一步探充投诉举报的渠道,构建消费维权网络的长效机制,快速受理消费投诉的纠纷。加强消费领域的诚信建设,推动落实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全面落实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甚至探索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把纠纷有效的化解在源头。
售后服务和虚假宣传成为今年消费维权的新热点
市消费者委员会数据显示,2021年全市共受理投诉3973件,在要求期限内已成功解决3585件,调解成功率为90.02%,为消费者换回经济损失235.16万元。虚假宣传和售后服务成为今年消费维权的新热点。
2021年我市家用电子电器类和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仍占较大比重,食品类投诉有较大幅度增加。售后服务类投诉占比近六成。
在日常消费中,消费者与商家之间常以口头合同、书面合同等方式建立买卖关系,但有些合同中常会暗藏一些排除经营者责任、限制消费者权利的“霸王条款”。
黄小姐:
在消费方面会遭遇很多不公平待遇。在江北的某家发型店,他们会引导客户进行充值活动,充值2000元可以打6折,但是你这一次消费是1400元,剩余的600元它是不再让你享受6折,要再充值2000元才可以享受这个折扣。但是前提他并没明白说清楚,是等剩下600元的时候,他才告诉这个规则。
市消委会有关负责人王剑平介绍,2021年,我市虚假宣传类的投诉和合同投诉数量有所上升,主要集中在通信、房产、家政等行业以及网络消费领域。
王剑平:
现在我们很多商家做的合同内容较多,但是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没有更多的时间去了解清楚,对合同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了解得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商家很容易出现“格式合同”,很可能会有一些合同利益纠纷。另外现在网络上商家的消费模式和套餐比较多的,对消费者来说,在购销过程中是处于一个弱势的。
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建设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惠州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向全市零售行业经营者发出倡议,倡议商家不利用优势地位订立不平等条款,合同文字通俗易懂,不以垄断或优势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不以不正当经营手段破坏市场秩序。
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应科学文明消费,依法理性维权。其中,要谨慎办理大额预付卡,注意核实经营者资质等信息。要签订书面协议,拒绝不公平格式条款;在面对促销,消费者要保持理性、货比三家,全面了解促销手段中设置的附加条件,如使用范围、使用方式和期限等,谨防虚假打折、虚假抽奖;购物消费应索票,为事后维权保留凭据。
来源:惠州电台
编辑:杨荧
责任编辑:李晓光
监制:焦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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