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全面部署汛期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压实责任保障人民群众安全


地质灾害防御

3月25日下午,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在局副四楼会议厅参加2022年第二次全省地质灾害防御工作视频调度会议,学习省三防工作会议精神和厅党组会议要求,同时根据会议精神,结合惠州实际,认真落实对近期和汛期全市地质灾害防御工作部署,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加强风险防御和应急处置能力。



会议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三防工作会议精神和省领导的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厅党组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现实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切实做到“两手抓、两并重”,一手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做到“一守(守住不发生重大地质灾害底线)三防(做好群测群防、做好重点地区防御、落实快速预警响应防御措施)”,一手抓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不折不扣地落实三年行动各项工作任务,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01
层层压实责任

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压紧压实地质灾害防治各项职责任务,把功夫下在防御上,把工作做到灾害来临前,把防御防治各项工作做得更加深入、更加细致、更加到位,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同志要深入基层一线、隐患点现场开展调研指导,及时派出检查指导组,一线指导防御工作。


02
加强隐患排查

要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点)排查,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巡查排查,确保对山区城镇、乡村、学校、医院、厂矿等人员密集区,公路、铁路、水利、能源等重点工程,交通沿线、削坡建房、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以及伐木、果场、养殖场等临时工棚的排查无死角、无遗漏。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登记建档、落实地质灾害防御措施,确保安全。



03
加强值班值守

要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加强沟通协调和信息的上传下达。做好前期雨情、灾险情收集、统计,汇总统计前期监测预警发布以及响应工作情况;继续抽查群测群防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收集巡排查反馈信息,多渠道收集并甄别核实强降雨引发的有关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信息;加强后续趋势会商研判,提出调整响应等级或解除响应的建议。降雨期间,要加强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在建项目监测和巡查,确保工程周边群众和施工人员安全。


04
加强监测预警

要加强监测预警,及时会同应急管理等相关单位召开防御形势会商会,分析研判灾情险情和发展趋势,共同部署防御工作。要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与发布,及时向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人员、群测群防员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做好转移避险准备。要充分考虑降雨的滞后影响,采用持续有效降雨分析模型,进行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分析,及时发布预警并落实预警响应措施。


05
强化应急准备

要主动与应急管理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对防御重点区域提前预置救援力量,确保应急设备、装备、物资等保障到位。一旦出现地质灾害灾情险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立即将灾情险情信息报告上级部门和同级应急管理部门,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已转移撤离群众的临灾避险服务工作,指导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的风险调查、监测与形势研判,提出后续处置管控建议。坚决避免人员伤亡,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


06
强化协调联动

要加强与应急部门、网络信息部门合作,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系统,扩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发布覆盖面。加强与应急、气象、住建、水利等部门沟通会商,完善灾情信息共享、预案对接、应急联动等机制,合力做好防灾救灾各项工作。要加大公众宣传和应急演练,把各方面力量调动起来,营造联防联动、团结防御的良好局面。


07
加快推进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工作任务

要根据省三年行动2022年综合治理实施计划相关时间节点要求,建立工作台账,实施挂图作战,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省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工作任务。要充分发挥中央、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效益,加快资金支出,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挪用,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及时从本级财政中统筹安排解决中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所需资金。要深入基层一线督导和服务,及时解决地质灾害综合治理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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