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居住住宅与乔木距离过近 | 投诉单号 | 29230815105420880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区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8-15 10:54:20.0 | 答复时间 | 2023-08-29 16:46:19.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县区信箱
写信部门:博罗县
诉求类型:求助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居住住宅与乔木距离过近
诉求内容:目前保利山水城一期 有较多高大乔木离住宅 距离不足3米(有窗),不符合建设部2006年版 《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也不符合GB50187-2012 表9.2.15,也不符合DB32/T 4174-2021 ,常绿大乔木中心与建筑物的南窗距离不宜小于10米,目前保利物业是有做乔木修剪工作,但树根已深入地下,存在影响房子结构安全隐患,也影响居住环境,业主的通风采光,地下管网安全,已多次造成排污管,水管 断裂。个人诉求:对离住宅不符合规定的乔木申请移走,还市民一个舒适的居住环境,望批准为盼!如果不能,也请说明不能移走原因,并请做出承诺,如果房子因乔木等根系原因影响房子结构安全,影响居住,看哪个部门负责。
2023-08-15 10:5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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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居住住宅与乔木距离过近 】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一、经了解,物业已对该树木进行修剪,但无权对树木进行移栽。已督促物业要加强监管,避免导致管道断裂。阻挡消防通道等。 惠州市博罗县罗阳街道办事处 二、经查,我局当时批方案时候,小区内没有注明乔木,只注绿化用地, 绿化用地和建筑之间的距离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的规范要求。 惠州市博罗县自然资源局
2023-08-29 16:46: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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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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