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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无良开发商售楼时隐瞒小区旁将建大型垃圾站 投诉单号 29230831224838870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区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8-31 22:48:38.0 答复时间 2023-09-20 16:09:03.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县区信箱 写信部门:惠城区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无良开发商售楼时隐瞒小区旁将建大型垃圾站 诉求内容:德威江誉诚三期开发商涉嫌隐瞒将在小区旁建一大型垃圾中转站,不告知,相当于欺骗!规划在前,楼盘建在后,但是在售楼时对该不利因素进行隐瞒。若垃圾中转站真的建起来,周边都是住宅,对居民的生活和健康带来的负面影响将无法忽略。现我们要求德威江誉诚三期开发商对我们业主进行解释。我们要求赔偿,要求退房!!
2023-08-31 22:48:38.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 关于您反映【无良开发商售楼时隐瞒小区旁将建大型垃圾站】 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局就您反映的问题质询了开发企业。经与开发企业了解,企业在售卖该楼盘时,已在销售现场信息公示栏张贴了《重要信息提示和风险告知书》,对可能影响业主生活的红线内、外情况进行了重要信息提示和风险告知,也在销售现场的沙盘里标明了垃圾转运站位置。《重要信息提示和风险告知书》第二条红线外温馨提示第2款已明确项目周边规划公共设施情况:位于江誉诚花园三期西北侧JD32-02地块为消防站、JD32-03地块为垃圾转运站,JD32-04地块为社会停车场/库用地,目前地块权属不归开发商所有,我司按照政府公布的规划方案进行对外公示,但最终建设进度,建成日期、规模位置、详细方案等以政府审批文件为准。其次,市民于2023年2月28日签订《德威江誉诚花园认购书》的同时签署了《预售商品房购房须知》,确认企业已主动引导其了解了德威江誉诚花园三期3栋210*号房屋的相关信息,该市民对江誉诚花园项目信息公示栏中的《重要信息提示和风险告知书》等相关信息已了解。综上,企业在售楼时并不存在隐瞒小区旁将建大型垃圾站事实。2023年8月18日,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惠州市马安中心区JD32-03地块(新乐大道垃圾转运站)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评估论证报告及惠州市马安中心区JD32-07、08、09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草案)项目的公告:凡对于规划内容有意见或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惠州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如您对惠州市马安中心区JD32-03地块建设垃圾转运站事宜有意见或建议,应在公告规定的期限满前向惠州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企业已向您解释相关情况。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09-20 16:09:03.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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