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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长湖苑二期物业非法占用业主公用场所收取停车费,非法占用消费通道牟利,影响居民生活和人身安全 投诉单号 2923090411165482401
类型 举报 来源 直通车区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9-04 11:16:54.0 答复时间 2023-09-14 16:31:24.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县区信箱 写信部门:惠城区 诉求类型:举报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长湖苑二期物业非法占用业主公用场所收取停车费,非法占用消费通道牟利,影响居民生活和人身安全 诉求内容:其一:长湖苑物业不顾大部分业主反对,自2023年开始对外围公共区域进行围蔽收取停车费; 其二:物业公司为了外围区域能停更多车,私自开放原先未设置停车位的公用区域用于停车,并收取费用,且公共区域内车乱停乱放,严重妨碍居民生活,人车未分流,有人身安全隐患,非法侵占居民公共活动区,损害居民利益; 其三:未设置停车位的区域有物业公司自己规划的消防通道,部分车也占用了生命通道,且物业未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致居民人身安全于不顾。
2023-09-04 11:16:54.0
诉求附件 微信图片_20230904105506.jpg 微信图片_20230904105451.jpg 微信图片_20230904105518.jpg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 关于您反映【长湖苑二期物业非法占用业主公用场所收取停车费,非法占用消费通道牟利,影响居民生活和人身安全】 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9月8日我局分别联系市民和物业服务企业相关负责人,针对市民反映的情况,充分交换了意见。该物业负责人称,1.关于小区改变用途做停车场的问题,在去年物业就与小区业主代表按程序到城区住建局、街道办以及相关的部门进行了咨询及办理,其手续是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的。2.在把公共绿地转变使用功能之前,为保证小区业主的消防安全问题,邀请消防大队和综合执法局的工作人员到现场检查、指导,可正常使用,不存在占用消防通道的问题。业主如有疑问可到管理处咨询。我局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消除相关安全隐患,积极听取业主的合理意见,努力做好相关物业服务。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09-14 16:31:24.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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