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关于惠州市顺风车是否为运营性质的问题 | 投诉单号 | 29230911110721230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区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9-11 11:07:22.0 | 答复时间 | 2023-09-12 09:51:35.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县区信箱
写信部门:惠城区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关于惠州市顺风车是否为运营性质的问题
诉求内容:由于近年经济不好,想注册嘀嗒顺风车哈喽顺风车等平台分摊一下长途上下班的油费,但惠州市一直没出台相关政策,顺风车平台也一直在运营,究竟私家车接单顺风车需不需要运营证,属不属于运营性质,如不属于,有怎么样的要求和规范,这些在2017年交通部已经出台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拼车、合乘等顺风车,不属于营运车辆。 但又规定,顺风车的管理应按照当地政府规定执行。惠州一直没制定政策,是否属于灰色地带随机随时监管处罚普通低层群众的利益呢,致电市交通局相关部门的人了解却屡受推托,区电话直接无法接通,如在职责范围内公务员是否应该尽自己一份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尽量做实事,而不是接到一个电话习惯性不是自己的内部工作而嫌麻烦婉拒呢?以此反映情况,望顺风车相关规定得到回复,谢谢领导干部!
2023-09-11 11:07:22.0
|
||
|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合乘部分的出行成本或者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顺风车是合乘服务提供者、合乘者及合乘信息服务平台各方自愿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民事行为。顺风车不属于营运车辆,不需要取得相关营运证。再次感谢您的来信!
承办单位:惠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09-12 09:51:35.0
|
||
|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粤ICP备2021094559号 联系方式:90418687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