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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淡水街道办回复答非所问,包庇其工作人员 投诉单号 29230926112125844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区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9-26 11:21:25.0 答复时间 2023-10-18 15:55:51.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县区信箱 写信部门:惠阳区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淡水街道办回复答非所问,包庇其工作人员 诉求内容:1.本人明确说明咨询问题不涉及任何小区隐私,仅对政策咨询,为什么需要业主证明?难道淡水街道办规定:居民向政府咨询政策事项必须拿房产证身份证证明?那政府公示的电话的意义是什么? 2.街道办电话多次强硬回复一个业主“不能”推荐多个筹备组成员,现投诉后改口为“不推荐”了。此前恶意自定规则阻难行为是否需要查清?(通话过程均有录音) 不管有没有人在包庇对应责任人,都希望查清是否存在居民对政策咨询时态度不好和恶意自定规则阻难的行为。 如果街道办自查自纠解决不了,本人会同步持续向其他部门反应,到底是谁在包庇对应责任人。为何不正面回应,这是一件非常好调查的小事,如始终不正面回应,本人预计持续投诉一年直至回应为止,如一年也无进展预计这事应该能上新闻自媒体。
2023-09-26 11:21:25.0
诉求附件 Screenshot_20230925_161925.jpg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淡水街道办回复答非所问,包庇其工作人员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情况回复如下:关于咨询一个业主是否可以推荐多个筹备组代表是否有政府文件问题,目前没有相关文件对一个业主是否可以推荐多个筹备组代表作出规定,但因筹备组的业主代表需要主动联系小区其他业主开展筹备工作,需要一定的民意基础和良好的邻里关系才能高效率的开展筹备工作,所以建议有意参与筹备工作的业主代表能广泛的去动员和争取其他业主的推荐和支持,如有个别业主无法收集到足够的其他业主的推荐支持又有极大意愿想参与筹备工作的,可直接向工作人员说明即可报名,不存在街道自定规则恶意阻难的情况,目前没有发现因这项建议导致业主无法报名参加筹备组的现象。关于反映电话咨询要求提供业主证明问题,因咨询的是业主大会的筹备问题,业主大会筹备工作是小区业主的自治活动,只有小区业主才有权参与,为避免别有用心的人干扰破坏小区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所以咨询小区的筹备工作需要提供对应小区业主的相关证明。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办事处
2023-10-18 15:55:51.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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