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请惠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予以回复 | 投诉单号 | 29231005091214315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区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10-05 09:12:14.0 | 答复时间 | 2023-10-27 09:56:15.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县区信箱
写信部门:大亚湾管委会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请惠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予以回复
诉求内容:惠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购买你家股票已经三十年了,当年大家喜气洋洋,有人出高价购买我手上的股票,我都没卖,就指望原始股能上市,一晃三十年过去了,我们都是老年人了,真叫头发都等白了。
昨天沈阳的朋友问我,能不能将股票脱手,我答应向你们咨询一下。你们到底有没有上市计划?按照现在的上市条件,申请并不难,是不是就存心没打算申请上市?
如果不打算上市,是否能将股权赎回并予以补偿。股票发行不久,经济进入低谷,大家都默默承受,你们长期不分红,大家都能理解。现在你们的业务蒸蒸日上,分红从来都是三个小枣两粒芝麻,有一顿没一顿的,让人感觉到你们缺乏感恩之心。而且你们的股票转手非常麻烦,就这几张不值钱的烂票,开具了委托书,还得本人亲自到惠州的办事点履行手续。我就经历过,告知也不完全,等你按照当初答复的要求提供了材料,又说要其本人来,真不知来了之后又整出什么幺蛾子。
对于我提出的问题,请你们回复并解决,特别是许多人早已散落在全国各地,现在不及时处理,等到了他们的后代手上,处理起来难度更难,作为企业,更应当为当初为你们筹钱的当事人着想,否则太缺德了。九月五号你们开股东大会,我本想去的,就想提出这个问题,犹豫之后还是放弃了,应当是你们主动解决问题的时候了。
2023-10-05 09:1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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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尊敬的网友:您好!关于反映【2923100509121431501】问题收悉,经我委商市港投集团,现答复如下:惠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8月被市港投集团吸收合并,并已正式注销。经查核,您反映事项的主体单位为原惠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合资企业惠州港业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港业股份有限公司是1993年通过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制公司。公司自成立以来,公司管理层在公司全体股东的支持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以及董事会的决议,拓展公司各项经营业务,保持资产增值,竭力以较好的经营业绩回馈股东,公司多年结合持续发展及实际经营收益以及现金流状况给予股东以现金分红。但公司给予股东的回馈与股东期许仍有差异,且公司目前与国家证监会规定的上市企业主体条件还有一定差距。公司目前各项经营正常,公司资产规模也在不断扩大,投资新建的一座石化码头也已投产使用,公司后续仍将按照争取上市的经营目标开展工作,在经营中奋发努力,以实现更好的业绩回馈股东。为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惠州港业股份有限一直秉承合法合规来办理股东的股权自由交易事宜,股东提出的股权回购请求,不属于法定的可实施股权回购情形。如需了解涉及股权相关事宜,可致电公司股权管理组咨询(0752-2100851),股东也可通过公司网站、公众号及相关公告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感谢您的来信和对我们工作的理解!承办单位:惠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10-27 09:56: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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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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