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针对信件编号2923102308413927501的回复说明 | 投诉单号 | 29231109173825159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区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11-09 17:38:26.0 | 答复时间 | 2023-11-30 15:51:42.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县区信箱
写信部门:惠东县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针对信件编号2923102308413927501的回复说明
诉求内容:针对信件编号2923102308413927501的回复说明, 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局要求物业公司核实小区规划设计相关情况,需由业主共同表决、决定的事项应按《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引导相关业主做好事项的公示和表决。2023年11月8日,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就相关情况向您做了解释解答,您表示理解。 11月8日,我局工作人员已短信告知您相关情况。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他们把绿化带整改车位的时候并没有和业主商量,也没有公示和表决,就直接动工了。
2.他们物业和我联系,要我去他们办公室喝茶,我胆子小没去,微信应付了2句。我并没有表示理解,我不知道她怎么说的。
3.我想问下这么光天化日之下没有取得业主同意强行绿化带改车位合法合规吗?
2023-11-09 17:38: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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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针对信件编号2923102308413927501的回复说明】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的小区物业公司为惠州市嘉旺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物业公司)。针对您反映的情况,我局再次责成物业公司核实小区规划设计相关情况,需由业主共同表决、决定的事项应按《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引导相关业主做好事项的公示和表决。
11月30日,我局工作人员已短信告知您相关情况。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11-30 15:5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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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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