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关于晶地顺苑红线范围的问题 | 投诉单号 | 29240613144213255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区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6-13 14:42:13.0 | 答复时间 | 2024-06-25 09:10:01.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县区信箱
写信部门:惠阳区
诉求类型:求助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关于晶地顺苑红线范围的问题
诉求内容:领导好!近日,晶地顺苑大门口目前被口岸公司标记了红线范围;上个月,在门前的路上设置了路障。对此我咨询得到的答复是这些地段是你们经过核实,属于口岸公司。但是,根据晶地顺苑开发商的用地资料显示的红线范围,路障以东的地块是属于晶地顺苑而非口岸公司的。对此土地证,我也咨询过大亚湾,他们给出的答复是,土地证是有效的。这很矛盾,到底是大亚湾的回复是对的,还是惠阳的答复是对的?
如果门前的地块被口岸公司占用,晶地顺苑小区的居民,将会面临车库出入口被堵塞,进出小区路面狭小拥挤,无消防通道,电动车无处安放的尴尬局面,将完全不适合居住!~~
2024-06-13 14:4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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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用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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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意见 |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关于晶地顺苑红线范围的问题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经查,您所反映的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下简称“口岸办”)89070平方米用地和大亚湾光丽发展有限公司(下简称“光丽公司”)10000平方米用地均由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审批及登记发证,并在该区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 因惠阳区与大亚湾区行政界线的划分,口岸办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相关档案已移交我局,光丽公司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相关档案尚未移交我局。根据口岸办用地档案材料,核对您提供的光丽公司用地红线,口岸办用地东侧界线与光丽公司用地西侧界线相连无缝对接。 如您有其他疑问,请咨询惠阳区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股,联系电话:0752-3378560,2024年6月21日工作人员通过短信告知了市民。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
二、该土地使用权人为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使用权面积为86814平方米。鉴于发现上述土地有部分被他人占用的行为,为明确管理使用权限,惠阳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惠阳区口岸发展有限公司已聘请第三方测绘公司安排人员到现场测绘,出具了红线图并在与晶地顺苑小区相邻边界线上标出了2个座标点,惠阳区口岸发展有限公司已向大亚湾西区晶地顺苑物业公司发出《关于<国土证>红线图现场测绘的通知》和《关于拆迁建(构)物的通知》并在建(构)物处张贴《关于拆迁建(构)物的通知》,通知占用土地上建筑建(构)筑物的相关单位(个人)在2024年6月30日前,将建(构)物自行拆迁。如拒不拆除,将上报区相关执法部门处理。6月24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告知您处理结果。如有疑问请致电惠阳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综合股,联系电话:0752-3355273。惠州市惠阳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2024-06-25 09: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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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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