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如何向国家捐赠个人财产 | 投诉单号 | 2924072415103239901 |
| 类型 | 咨询 | 来源 | 直通车区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7-24 15:10:33.0 | 答复时间 | 2024-07-27 11:17:21.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县区信箱
写信部门:大亚湾管委会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如何向国家捐赠个人财产
诉求内容:咨询人2010年向惠州大亚湾新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新天名城纽伦堡162号商铺,该房产至今因各种原因无法出手转让,咨询人欲将该商铺捐赠给国家/相关政府部门,现咨询如何捐赠?
2024-07-24 15: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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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你好!关于你反映如何捐赠商铺给国家/相关政府部门问题的事项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三十六条,捐赠人捐赠的财产应当是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捐赠财产包括货币、实物、房屋、有价证券、股权、知识产权等有形和无形财产。
1、如该房产产权清晰,并已还完贷款,无欠款情况下,由你本人找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对该房产进行资产评估,且出具资产评估报告,随后即可与大亚湾区慈善总会签订捐赠协议,并提交该房产的相关资料和协助完成房产的变更手续。
2、如该房产产权不清晰,或产权清晰但还未还完贷款,则大亚湾区慈善总会无法接受此房产捐赠。
如你有其他疑问的,可前来或致电我局慈善总会(电话:0752-5562379)咨询反映。
承办单位:惠州市大亚湾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慈善总会
2024-07-27 11:17: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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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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