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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景区私自扔掉游客遗留财物、且不及时配合本人寻找遗落财物造成本人财产损失。 投诉单号 29240725015437858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区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7-25 01:54:38.0 答复时间 2024-08-09 09:33:19.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县区信箱 写信部门:惠东县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景区私自扔掉游客遗留财物、且不及时配合本人寻找遗落财物造成本人财产损失。 诉求内容:本人于2024年7月21日前往广东惠州三角洲岛游玩,18:00离场,期间遗留了一双价值1599元鞋子在景区更衣间内储物柜前。 当天发现23时多打电话过去无人接听,22日8点打电话同样无人接听,10点钟打电话说联系在场同事说中午才能确认。后遂无果。无奈报警联系由当地警察联系景区看监控说鞋子已经在22日早上6点多被清洁人员丢进卫生桶,并且在22日10点左右已经将物品运到填埋场了,已经没有了。本人无法接受景区如此处理方式造成本人的财产损失。综上所述,现提出景区需就鞋子价格赔偿本人金额1599元。
2024-07-25 01:54:38.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景区私自扔掉游客遗留财物、且不及时配合本人寻找遗落财物造成本人财产损失】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我中心工作人员接到工单后致电您了解情况,您称当时三角洲岛的人不配合处理,报警后三角洲工作人员才查监控处理,监控显示鞋子已被清走,故您要求三角洲赔偿;三角洲岛负责人张*军表示,当时您这边丢鞋子时并未及时找到工作人员处理,而是第二天通过报警找到三角洲相关人员才得知此事调查监控进行处理,但由于当时保洁清理垃圾时并未看到有鞋子,因此这边不会进行赔偿。经工作人员多次协商,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故建议您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8月1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告知您以上调处结果。承办单位:惠州市惠东县巽寮综治中心
2024-08-09 09:33:19.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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