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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龙门县龙城街道农贸市场违法搭建商铺 投诉单号 29240729150649684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区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7-29 15:06:50.0 答复时间 2024-08-03 10:35:59.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县区信箱 写信部门:龙门县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龙门县龙城街道农贸市场违法搭建商铺 诉求内容:农贸市场大门口的违法建筑什么时候拆除?2024年1月31日街道办对农贸市场搭建的部分临时构筑物进行查封,2024年4月13日街道办回复称已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后续调查核实工作,正处于调查核实当中;今天是2024年7月29日,3个多月过去了,请问相关部门核实清楚了没?调查结果如何?是否还需耐心静候调查结果?能否提高办事效率?给人民群众一个交代?
2024-07-29 15:06:50.0
诉求附件 002.png 001.jpg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龙门县龙城街道农贸市场违法搭建商铺】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龙城街道在接到市民反映后,已安排相关职能部门人员进行调处,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调查了解。经现场核查,该农贸市场在升级改造期间搭建了部分临时构筑物,我办已于2024年1月派出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进行核查,并现场询问龙城农贸市场管理方关于农贸市场建设临时建筑物的建设情况及报建手续,龙城农贸市场管理方答复“市场内搭建临时建筑物不需要向有关部门报建,且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意其在此进行搭建临时建筑物”。经现场核查、现场拍照取证以及初步调查,龙城街道办事处初步认定:农贸市场管理方涉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在龙城农贸市场靠近环城北路一侧及靠近小区一侧的公共区域、出入口通道违法建设临时建筑物。2024年1月30日,龙城街道办事处对该管理方作出《责令拆除通知书》,并于当天送达当事人。该管理方收到通知书后于4月8日向龙门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4月19日,龙城街道办事处已按相关程序和要求提交《行政复议答复书》,并于4月30日参加行政复议听证会。目前该行政复议案件已终结。2024年5月10日,龙城街道办事处再次接到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龙门县龙城农贸市场管理方在龙城农贸市场主要公共区域、出入口通道违法建设临时建筑物,属再次动工建设。根据群众反映的情况,龙城街道办事处已于5月11日派出执法人员前往龙城农贸市场进行现场勘验笔录、现场取证,并于当天对该管理方进行立案调查,责令其停止对上述临时建筑物进行装修装饰等行为。根据该案的后续调查情况及事实证据材料可认定该管理方在龙城农贸市场靠近环城北路一侧及靠近小区一侧的公共区域、出入口通道建设的临时建筑物属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龙城街道办事处已于2024年6月20日对该管理方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于当天送达给当事人。下一步,龙城街道办事处将根据当事人是否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依法依规按照程序对该管理方违法建设的临时建筑物进入下一阶段查处。工作人员已通过短信方式告知市民办理情况。承办单位:惠州市龙门县龙城街道办事处
2024-08-03 10:35:59.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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