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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投诉博罗县住建局敷衍不作为 投诉单号 29240807150514895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区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8-07 15:05:14.0 答复时间 2024-08-19 12:12:53.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县区信箱 写信部门:博罗县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投诉博罗县住建局敷衍不作为 诉求内容:本人此前反映开发商涉嫌违规售房一事,住建局回复内容完全颠倒事实,敷衍不作为,罔顾事实和实际情况,漠视群众利益,纵容开发商违规售房,请有关领导督促其严肃处理 1、对房间改造并未做超出范围的承诺,本人回复,此房规划2房,建筑面积126平,对方宣传改造后赠送面积在250平以上,超出范围如此之多却说未超出范围 2、至于价格每一套房屋都经我局价格备案,并不存在任何低价欺诈行为,此房最终折后价格为1778531元,查询此房的备案价为2529232.00元,根据惠州当地相关规定商品实际销售价格低于90%备案价不予网签,能否网签作何解释? 3、开发企业收取的售房款都打入政府维稳户,开发商并未使用开发商账户收款,而是第三方直接收款,作何解释 4、企业反馈您表现非常谨慎,在缴交定金前,要求销售员提供合同样板,及《认购书》和《红线外不利因素》等相关资料,每一个条款都要逐字逐句的解释完全,并告知您的相关权益及应该履行的责任之后,您才肯自愿交5万定金,并签订相关协议 这点更是扭曲事实,可以调查监控交定金前是否做到这些行为 交订金之前没有人跟我们说过这个款是打进政府维稳户,也没也有人跟讲我们不能退。是交完订金过后,我们要求退订金时,他们的销营才这样跟我们说的。第4点就更不属实了。我们的订金是3月17交了2万,当时我们只签了一份购房特价申请,给了一份复印的收据给我们,4月2号补交了3万,这个我们没去现场, 他们4月3号才分两张单一起补开子5万的收据,但收据一直存放在销售那,是4月15号说是让我们详谈,然后又跟我们说要签了合同协议这些,资料齐全才能申请退款。所有资料都是我们交完5万后出示, 认购须知上面第二项中的认购手续中的第4小点跟第6小点都有提到是签了认购书后不能退定。但在我们签认购书前就提出退定金,销售员告知退不了,我们的认购书上的签定日期是4月14日(实际是我们4月15日去现场签定的)。即便签了认购书认购书约定3日内也可以申请退定,但从始至终在我提出退定金后销售员告知定金不能退,还以签了认购才能申请退款诱导签字,已经涉嫌欺诈
2024-08-07 15:05:14.0
诉求附件 实际有退定政策.png 涉嫌唆使偷面积及违章改造.png 告知定金退不了.png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投诉博罗县住建局敷衍不作为】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1、开发企业表示未对房间改造做出超范围的承诺;2、该成交价系您提出的申请(企业表示可提供市民价格申请书面文件),因市场下行,并且此房源已为现房,企业根据市场监管相关条例,适当申请对该房进行备案价的下调,或以当前备案价申请团购促销7折以上网签。由于后续您反悔购买未缴纳首付款,目前该房源尚未达到网签阶段;3、佳兆业东江熙园是由政府保交付监管项目,由县问题楼盘专项会议决议,您购房款须转入政府维稳户账户,企业表示已在您购房转账前已告知您以上内容,并且两次转账都是由您自行操作转账进入:博罗县房地产行业协会,账号:715975156536,开户行:中国银行惠州博罗支行营业部;4、您是在2024年3月17号,向企业提出申请以不高于178万元购买,当天您签署了《购房特价申请单》,并明确承诺价格申请下来后,可允许开发企业将2万元转为定金,并在开发企业通知价格确认3天内,补齐首付款并办理按揭及签约手续,2024年4月1日通知您企业愿意以您申请价格成交,4月15日您到销售现场签订《认购书》及《不利因素》等相关协议,当天缴交定金5万并领取收据。2024年5月15日开发企业发告知函件给予您提醒交款,销售也有再三发信息打电话提醒,您一直未回复,直到2024年5月28日您才回复销售,说因自己原因想要退房。因此时,已远超3天无理由退房约定,您主观违约,按双方签订协议,开发企业认为您提出退定诉求不合理,企业表示拒绝。咨询电话:0752-6200000。如有异议,可通过司法途径反映。 承办单位: 惠州市博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08-19 12:12:53.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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