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泰丰枫林岸房子玻璃自爆无人及时处理 | 投诉单号 | 29240810134511108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区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8-10 13:45:11.0 | 答复时间 | 2024-08-28 09:24:21.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县区信箱
写信部门:大亚湾管委会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泰丰枫林岸房子玻璃自爆无人及时处理
诉求内容:本人购置的泰丰枫林岸商品房与2022年交付后,偶尔来居住,于2024/8/9 (此前已有两三周未在房内居住)来居住时,发现次卧玻璃自爆,随后立即反印给物业并表示玻璃外层爆裂,有掉下去的风险,物业只是回复表示做了登记并报给开发商维保部门,无临时处理办法,任风险继续存在。经了解,小区内有多家业主家发生玻璃爆裂问题,并向物业方反馈,迟迟未得到妥善处理。随后我又与物业进一步沟通,物业表示他们与开发商维保部门沟通过玻璃爆裂问题,并发生争吵,后面拒接电话信息沟通。本人认为开发商、物业方均不负责任,损害广大业主利益,望有关部门督促开发商、物业尽快妥善处理。
2024-08-10 13:4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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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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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意见 |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2924081013451110801】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关于玻璃的问题,经了解,物业企业表示已向开发企业进行反映,现玻璃已经进行定做,预计9月初进行更换。对此,我局已告知物业企业与业主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8月27日工作人员已通过短信方式告知您处理结果。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承办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
2024-08-28 09:2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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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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