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中国工行惠州分行虚假回复公民投诉 | 投诉单号 | 2925030611185424901 |
类型 | 举报 | 来源 | 直通车区县信箱 |
投诉时间 | 2025-03-06 11:18:55.0 | 答复时间 | 2025-03-12 10:42:55.0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县区信箱
写信部门:惠城区
诉求类型:举报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中国工行惠州分行虚假回复公民投诉
诉求内容:1,本人未接到工行惠州分行有关工作人员的任何电话沟通联系(工行回复致电公民这是虚假回复吗?请工行把3月3号几点拨打我的电话,电话通话时长截图出来,谢谢!)
2.本人并没有收到贵行信贷经理解释的什么是职业背债人(本人有其微信,并没有解释,更没有电话说明,又是虚假回复)
请问工行回复投诉的时候能否真实有效,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为什么要黑白颠倒,3月3号没有打电话就是没有,为什么要在回复中说有联系,贵行信贷经理李某压根没有解释什么是职业背债人!
请问贵行依据什么条例判断信贷合法,要有相应的法律条例不是吗?就像法院审判案件,都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哪条法律,第几条,犯了什么法律,都说的清清白白,而不是一味的说你犯罪了你就是犯罪了,拿不出任何的条例条款法律支持他犯罪的依据不是吗?
就像贵行自话自说,信贷是合法的就是合法的,把之前的回复在COPY一遍,有意思吗?我想知道,你们依据金融法律哪一条法律法规,法律法规内容可否告知公民,谢谢!
另外请贵行不要无中生有,有就有,没有就是没有,这是做人的基本,也是企业经营的基本,诚信经营,更何况贵行还是一家国有银行,3月3号打了电话你可以回复,没有打电话在回复中说打了,这不是欺骗行为吗?我在想这么点小事,你们都欺骗,我怎么相信你们信贷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一点小事就谎话连篇的,大事涉及利益的事更是不顾一切的撇清责任了,这是一家国有银行的担当和责任吗?请如实回复,谢谢!
2025-03-06 11:18: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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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附件 | 工行虚假回答.jpg | ||
答复意见 |
尊敬的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中国工行惠州分行虚假回复公民投诉】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收到您的诉求,我行工作人员2025年3月7日再次致电您了解相关情况,并邀约您于2025年3月10日至我行与您对贷款事宜进行沟通,并向您详细讲解在贷款方面的疑问,了解您的实际诉求,对于您降低贷款利率的诉求,我行将向上级行进行反馈。3月7日,通过电话联系市民。承办单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2025-03-12 10:42: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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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附件 | 无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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