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格蓝云天名苑小区学位划分不合理 | 投诉单号 | 30230614124223154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6-14 12:42:24.0 | 答复时间 | 2023-07-10 10:29:48.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教育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格蓝云天名苑小区学位划分不合理
诉求内容:格蓝云天名苑小区小学学位是西区三小,小区和学校相距较远,划分极不合理。诉求有以下2点:一是希望可以在小区附近就近入学;二是在小区附近新建学校。
2023-06-14 12:42:24.0
|
||
|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尊敬的市民:关于您反映的格蓝云天名苑小区学位划分不合理的事项收悉。经调处,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我区学区划分以街道为单位,依据人口分布、地理状况、地段内学校规模和生源情况,按照就近或相对就近原则划定每所公办小学的招生范围。 您反映的情况我局已积极处理,并于2023年6月15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告知您调处结果。 详情请致电:0752-5198501,林老师。 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
市民:您好!关于您建议大亚湾格蓝云天名苑小区附近建设小学的事项!经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全区学校规划根据片区人口、学校服务半径、学校规模以及片区周边学校规划情况来布置,保障在规划期限内能满足片区内人口就学要求,并且根据小区的规模大小,会要求其配备相应数量和规模的学校,满足居民的需求。在城市规划发展中,我区将更加合理地优化和设置教育科研用地的规模和布局,增加教育配套设施。
2023年7月3日,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告知您调查处理结果,您表示知悉。
承办单位: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3-07-10 10:29:48.0
|
||
|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粤ICP备2021094559号 联系方式:90418687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