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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惠阳东方新城三期高层消防实战拉动演练的申请 投诉单号 30230623071846410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6-23 07:18:46.0 答复时间 2023-07-13 08:34:03.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关于惠阳东方新城三期高层消防实战拉动演练的申请 诉求内容:关于惠阳东方新城三期高层消防实战拉动演练的申请 惠阳区消防救援大队: 东方新城消防设备经过多次投诉,物业公司虽然出了公告说已经维修。 但是经过现场检查,部分商铺消防设备依旧无法使用,东侧商业街和水亿方大楼消防水管依旧没有水,部分高层消防依旧损坏严重。 所以现在提出如下申请。 1.由消防大队牵头,修好消防设备 2.组成由消防部门,第三方专业公司,物业公司,业委会和业主代表组成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 3.部分减免此期间段,受到影响利益相关业主物业费。 4. 希望能在惠阳东方新城消防实战拉动演练,对消防运行进行实测。. 特此申请 期盼到来。
2023-06-23 07:18:46.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惠阳东方新城三期高层消防实战拉动演练的申请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经惠阳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现场核查,东侧商铺管道压力正常,高层水压正常,关于消防实战演练,物业已提交演练计划,我们会督促物业按计划开展实战演练。如仍有疑问或是意见建议,敬请致电惠阳区消防救援大队办公电话:3814218。再次感谢您对消防工作的关注与支持!7月7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告知市民调处结果,市民表示知悉。承办单位:惠州市惠阳区消防救援大队 二、 针对你提出的减免物业费诉求,惠阳东方新城物业公司负责人回复称,物业公司是按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约定的标准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东方新城小区的物业费收费标准本就不高,故无法减免你住宅的物业管理费。综上,双方无法达成调解一致协议。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七条“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如你认为相关单位或企业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循司法途径解决。若你仍有疑问,可拨打我局办公电话0752-3391993咨询。2023年7月12日,我局工作人员已通过短信方式告知你相关调处情况。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13 08:34:03.0
答复附件 微信图片_20230707153111.jpg 微信图片_20230707152511.jpg 微信图片_20230707153127.jpg 微信图片_20230707152405.jpg 微信图片_20230707152452.jpg 微信图片_20230707152529.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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