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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因病休学和恢复的办理 投诉单号 30230703110130340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7-03 11:01:30.0 答复时间 2023-07-18 08:57:41.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教育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因病休学和恢复的办理 诉求内容:小孩在就读初二的时候,身体出现了不适,故在2022年8月底向学校提出了休息治疗的申请,并获到了批准。现小孩已治愈,希望办理恢复学籍,但校方说要休满一年才能提出申请,可这眼看办理转学的时间要到了。且我小孩已经治愈,并已开了医院的诊断证明,所以我恳请教育部门能允许我在7月份恢复学籍,并在8月能通过转学申请,以不误小孩上学事宜。作为一个父母,孩子发生这样的情况,已是甚大打击,只希望余下来小孩能回到学校继续进行学习。
2023-07-03 11:01:30.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3023070311013034001】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育厅2014年7月25日以粤教基〔2014〕24号发布 自2014年8月25日起施行),第二十九条:休学期限为一年。学生休学期满要求复学的,须在休学期满前15天内,由学生家长填写《广东省中小学生休学和复学申请表》,交学校后经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准予复学,及时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学籍变动管理。我局也通过电话向您了解具体情况,并就您来信中提及的问题进行了详细沟通,且您对我局回复表示满意。 惠州市教育局
2023-07-18 08:57:41.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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