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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求惠州商品房产权缩水严重问题的相关处理政策 投诉单号 30230703181707526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7-03 18:17:07.0 答复时间 2023-07-17 09:29:08.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求惠州商品房产权缩水严重问题的相关处理政策 诉求内容:领导问好:我是雅德名居的业主,20年10月购买雅德名居的房子,6月临近收房,发现商品房严重缩水70年产权只有43年不到。想了解,惠州市区或者大亚湾这边对产权缩水不足的问题有没有相应的文件和政策,要求开发商补齐相关年限?
2023-07-03 18:17:07.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关于惠州商品房产权缩水严重问题的相关处理政策的事项已收悉!经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来文所反映的问题,目前法律法规未强制要求房地产开发项目在销售后延长土地使用年限,且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对已销售的商品房项目所在土地使用年限以土地登记使用年限为准,如你认为购房合同载明的土地使用年限与实际所在土地的使用年限不符而产生争议,建议通过民事纠纷司法途径解决。2023年7月12日,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告知您调查处理结果,您表示知悉。 承办单位: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3-07-17 09:29:08.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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