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帮帮忙-首页


管理工具
添加精选 站长意见 关闭评论
删除收藏
标题 大亚湾区行政执法问题 投诉单号 30230704163607863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7-04 16:36:08.0 答复时间 2023-08-10 16:36:22.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大亚湾区行政执法问题 诉求内容:2023年3月18日上午8:40,大亚湾区西区亲水湾小区一楼临街商铺好厨子餐饮店在周末进行装修活动产生噪音扰民,该装修施工地点在装修活动中使用竹竿搭设脚手架、工人在约5米的高处作业没有系挂安全带和零件直接高空往下抛,装修施工区域也没有设置警戒线隔离,上面在干活,底下人、车自由行走,这些已经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当日电话反映给大亚湾区管委会总值班,后来通过12345热线、电话反映,各部门推诿敷衍,还说事情已经过去了,要怎么搞。12345热线4次把工单转派给西区街道办,西区街道办派了社区去处理,明显的违法行为,社区有执法权吗?西区街道回复反映的问题不是他们街道办的职权范围,既然不是街道办的职责,那为什么不退工单给12345热线,12345热线派单给街道办,街道办就接,接了又不认真对待,每次敷衍答复。真不知道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12345热线管理办法》第13条是怎么落实的。打电话给大亚湾区城管执法局,回复说“放管服”政策,职权已经下放到街道办了,综合执法队属于街道办管理,城管执法局无权管理;大亚湾区房管局物业科说,只管理物业公司,装修噪音不是物业科的管理范围。问大亚湾区信访局,说根据“惠府公[2020]3号”文件,属于街道办职权,西区街道办综合执法队又说文件说了“住宅小区内装修”属于街道办,小区楼下的临街商铺不属于他们职权。请问惠州市政府:1.在大亚湾区,究竟是哪些部门有行政执法权管理这种小区楼下临街商铺的装修噪音问题和违规施工问题?2.申请司法局进行行政执法监督,请告知程序和材料有哪些?
2023-07-04 16:36:08.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大亚湾区行政执法问题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局已和物业公司说明情况。已要求物业公司加强监管小区装修商铺的监管力度,按《安全生产法》的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安全生产。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8月10日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方式告知您处理结果。承办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 关于市民反映大亚湾区行政执法问题的事项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第五条,以及大亚湾开发区机构调整规范后各部门的工作职能划分规定,由区党工委管委会政法信访办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职责。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第九条、第十八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对行政执法进行监督,可以对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通过惠州12345热线电话、网上投诉受理平台或实地来访大亚湾区政法信访办等方式进行申请。承办单位:惠州大亚湾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政法信访办公室
2023-08-10 16:36:22.0
答复附件
站长意见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网友留言 发表留言

发表留言:

联系站长:904186871@qq.com
请把相关问题发送到邮箱并附带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