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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东莞转学惠州 投诉单号 30230705111857061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7-05 11:18:58.0 答复时间 2023-07-05 17:40:59.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教育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东莞转学惠州 诉求内容:之前住东莞,现住惠州,小孩之前就读东莞民办学校,百顺小学,班上前十成绩,小孩与我户口都在老家,我在惠州有工作,也有社保,请问可以转学惠州吗?需要什么条件,因为我和老婆都不会再在东莞发展了,想在惠州发展。备注,买房已经买在惠州保利阳光城四期(已建成),已经按揭两年了。东莞不想再保留我小孩的学位,小孩下学期如果没法读惠州的学校,就只能回老家就读了,小孩不在他父母身边的话,就是可怜的留守儿童了,那我们也不想再响应国家号召生三胎了,现在是老大有这个问题,老二接下来也不知道能否就读惠州学校,如果能,大的在老家当留守儿童,小的在惠州读,不是得分开了?请各位领导帮我支招,谢谢。另外,我听说惠州有一些民办学校可以招转学生,在惠州教育局官网就有公布,但是我找不到在哪个公告里面,可否告知(哪些学校或哪个日期的公告或者有链接回复我)?
2023-07-05 11:18:58.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 您好! 关于您反映【东莞转学惠州】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2023年惠阳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已发布,市民可以上网查看:http://www.huiyang.gov.cn/hzhyjyj/gkmlpt/content/4/4998/post_4998714.html。根据招生方案要求,公办学校非起始年级中途转学原则上受理在学校招生地段内居住的惠阳区户籍学生(提供学生户口本、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非起始年级中途转学申请时间为7月1日至3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段内公办学校提交材料,逾期不受理,尚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才接受转学申请,没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不接受转学申请,申请转学对象无法保证全部录取。如果户籍所属学区的学校没有学位,可在7月1-3日携带小孩的户口本及出生证、监护人的房屋不动产权证、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教育指导中心申请学位,由教育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调配到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如仍然有疑问,请到区教育局线下招生办公室咨询,办公地点:惠阳区淡水街道石桥中路12号(原惠阳区教师进修学校,惠民小学隔壁),办公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 14:00-17:30。惠阳区各镇街负责招生工作的教育指导中心咨询电话:0752-3826599(区教育局)、3365228(淡水)、3378989(淡水)、3765716(秋长)、3509161(三和)、3333390(新圩)、3955116(镇隆)、3728005(沙田)、3714159(永湖)、3656202(良井)、3300193(平潭)。 如市民仍有疑问,可致电惠阳区教育局业务股室咨询,联系电话:0752-3826599。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
2023-07-05 17:40:59.0
答复附件 附件4:2023年惠阳区义务教育学校转学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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