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民办事拖沓、效率低下 | 投诉单号 | 30230706105642182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7-06 10:56:42.0 | 答复时间 | 2023-07-27 16:31:06.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中级法院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民办事拖沓、效率低下
诉求内容:尊敬的领导:家父于2022年12月11日在惠州市惠阳区秋长街道维布展滔工业园附近发生交通事故去世,我和家母于2023年1月提交民事诉讼申请,并于2023年1月13日申请立案通过。从立案通过至今一直未得到法院的开庭通知,中途电话咨询,老师告知由于审理交通事故案件的法官换人,因此所有案件都要往后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截止今日,人民法院并未给出任何延长期限通知,且未得到法院的开庭通知。还请领导协助督导,提搞政府为民办事效率。
2023-07-06 10:56: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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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曾女士:
您好,关于您投诉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民办事拖沓、效率低下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原告您与被告余*迪、惠州市惠阳区毅***混凝土有限公司、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我院派出法庭了解了案件情况,马上安排人员进行送达和排期开庭,拟定于2023年7月27日下午4时开庭审理此案。2023年7月26日致电您,告知您上述情况,您表示知悉。如有疑问,请联系案件承办团队,联系电话:0752-3913617。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
2023-07-27 16:31: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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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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