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跨境人民币业务 | 投诉单号 | 30230710160928924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7-10 16:09:28.0 | 答复时间 | 2023-07-19 16:49:44.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税务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跨境人民币业务
诉求内容:请问生产企业,出口货物货款收取人民币,与货款收取外币相比,在出口退税方面政策上有什么不同吗?报关需要用人民币报关吗?
2023-07-10 16:09: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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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尊敬的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馈跨境人民币业务的事项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查,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您,并就出口货物跨境人民币结算相关政策告知您:生产企业在出口货物,货款收取人民币,与货款收取外币相比,在出口退税方面政策上没有什么不同,是享受相同的政策,您表示知悉,对处理结果满意。
2023年7月13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告知您调处结果,您表示知悉。
如有其它事项,请致电0752-3820841。
承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
2023-07-19 16:49: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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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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