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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碧桂园不按时交房,欺诈业务,我们要维权 投诉单号 30230725224146906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7-25 22:41:47.0 答复时间 2023-08-15 18:44:50.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碧桂园不按时交房,欺诈业务,我们要维权 诉求内容:尊敬的领导 我们购买的碧桂园惠州惠阳区南站新城带精装修的楼盘,合同规定2022年11月30日交房,到现在2023年7月26日也还未交付,房子质量堪忧,合同规定不按时交房就照价赔偿,请问购买合同是废纸吗?装修也不合格,每次也找不到开发商负责人,都是找无关人员敷衍我们业主推卸责任,碧桂园客户投诉电话也打不通,物业也存在乱收费现象,还未交付就已经在收取物业费,未交房还存在滞纳金。 请政府为我们做主,辛辛苦苦买了房不交房,顶着最高价买的碧桂园的房,房贷都还了两年多了,契税也交了,就是收不了房,我要投诉南站新城碧桂园,我们要维权,要求碧桂园赔偿我们。
2023-07-25 22:41:47.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尊敬的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碧桂园不按时交房,欺诈业务,我们要维权】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经核实,该该项目已验收交付,开发企业自2022年11月起已多次联系你收房,对于你提出的质量问题已整改完善。关于交房问题,建议业主与开发商沟通协商,如协商不成的,可通过商品房购买合同咨询法律意见。关于物业费问题,根据双方签订的物业管理协议执行。2023年8月7日,我局工作人员已短信告知你相关情况。如有疑问,可致电惠阳区住建局建管股(联系电话:0752-3819329)。 承办单位: 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1、物业费和违约金问题。我区自2015年10月1日起试点放开、2018年5月1日起正式放开对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由物业公司与业主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协议的约定进行管理。因此,物业公司与业主双方的行为(包括提供服务和收取费用的办法)受合同、协议约定的约束。新建商品房具体交付条件及时间、物业管理费从什么时候开始计收及具体收费标准是按业主与开发商及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条件、时间及标准执行。另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了“物业买受人应当在建设单位交付物业后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因此,如开发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交楼,业主也应履行合同的约定,缴交物业管理费。如果是因业主没时间或者其他原因逾期缴交管理费,物业服务企业可依据合同约定追缴。物业企业是否可以向业主收取因物业管理费迟交而产生的违约金,要根据双方所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建议你查询与开发商及物业公司分别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物业服务协议等相关约定,如出现收费纠纷,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纠纷处理办法直接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申诉。 2、你反映的关于开发商延期交楼赔偿的问题,建议你与开发商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你可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纠纷处理办法直接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申诉。如你仍有疑问,可拨打我局办公电话0752-3391993咨询。 2023年8月15日,我局工作人员已通过短信方式告知你相关调处情况。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15 18:44:50.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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