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未装修入住房子可否减免物业费 | 投诉单号 | 30230727225552225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7-27 22:55:52.0 | 答复时间 | 2023-09-07 10:16:53.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未装修入住房子可否减免物业费
诉求内容:已收房,但未装修入住,房子有无减免物业费的文件或省市政策?若有,如何申请?
2023-07-27 22:55: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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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曦悦湾畔减免物业费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目前,惠州市暂无空置房可减免物业费的相关政策和文件,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之规定,建议市民按照物业服务合同交纳物业管理费(及相关费用)。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9月6日工作人员已通过短信方式告知您处理结果。
承办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
2023-09-07 10:16: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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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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