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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掩耳盗铃 投诉单号 3023073115371771001
类型 表扬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7-31 15:37:17.0 答复时间 2023-08-11 16:08:40.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诉求类型:表扬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掩耳盗铃 诉求内容:关于之前我们举报的该餐厅违规经营的情况,官网也给我们全部做了回复,我们真的想不到,我们政府部门针对消防安全隐患和我们居民人身财产安全的事情,是这样的态度,真的值得表扬。 官方回复的是现场确认了,该场所属于三小场所,但实际面积100%是超过500平方的;所谓的三小场所,不过是某些高人支了招,让该餐厅在中间隔了一道墙,做了一个掩耳盗铃的动作,并且还拿出两个营业执照来应付了事,其实是换汤不换药!!当今社会,还可以这样操作,我们平民百姓真的无话可说。 如果惠州市应急办和惠东县应急办领导认可白花政府给予的回复,那我们不再多说一个字,为我们的人民政府点赞,为我们的人民政府写表扬信!!! 附件中有大概的手绘图,左边为原来的布局,右边为现在所谓的三小场所的布局,只不过在收银台后面砌了一堵墙,让客流从其中一个包间穿过,另外在A处开了一个双开门,事实上这个门是常闭状态。整个餐厅的布局和功能没有任何变化!! 以上,请相关领导明查,谢谢!!
2023-07-31 15:37:17.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掩耳盗铃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县消防大队及镇工作组到现场核查,该菜馆实际使用面积不超300平方米,为“三小”场所。现场安装有独立烟感报警、消防卷盘、自动喷淋系统等消防设施,消防部门已要求菜馆厨房部位与餐厅做有效分隔及督促饭店负责人对员工加强消防安全培训。 8月11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告知市民调处结果,市民表示知悉。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东县白花镇人民政府
2023-08-11 16:08:40.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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