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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医医院医生王*医德问题,无责任心,投诉后医院置之不理 投诉单号 30230807104532458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8-07 10:45:32.0 答复时间 2023-08-18 10:49:35.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卫生健康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中医医院医生王*医德问题,无责任心,投诉后医院置之不理 诉求内容:2023年5月12日,本人孕22周,在惠州市中医院东江新城院区做四维产检,期间王*医生称胎儿没转身,照不到心脏,多次要求下床走动,最后说胎儿只转过去几秒钟,B超报告未说明该情况,且医生未建议补充检查心脏彩超。直到7月7日孕31周的三维B超检查,当时又是王*医生检查,又是说看不到胎儿心脏,并抱怨浪费他时间,且说手很酸,最后他让一位女主治医生帮其照,很快发现胎儿心脏问题,后面这位女医生让本人到她的B超室,继续检查出完全性大动脉转位,王医生才回来。三个多钟后,王医生在报告上写着疑似心脏完全性大动脉转位,并建议到其他医院进行三级产前诊断,但由于胎儿孕周已过适宜筛查时间,检查已存在一定困难,后在多个医院的心脏彩超中均被同样确诊,多个医生惊讶为何到31周才发现该问题。本人认为因该医生的产筛水平不合格、态度不佳、检查不认真不仔细等主要原因导致误诊/漏诊,这种严重复杂的先心病本应在22周就被筛查出,却耽误到孕晚期被其他医生检查出,31周已来不及等待胎儿羊水穿刺结果,现目前已经引产,此事对孕妇身心伤害很大。至今,该医院医生护士都没有来电回访过。现要求该医院给予一个合理合法的解释,王医生亲自向本人道歉,且赔偿相应的检查费用。
2023-08-07 10:45:32.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3023080710453245801】的事项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产前超声检查和准确诊断受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局限性,院方及当事医生非常遗憾在第一次产筛中没有为患者找出更多问题,2023年8月7日下午医患双方进行了沟通,当事医生深表歉意。鉴于本次诊疗行为存在争议,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公平、公正、依法依规妥善处理该医疗纠纷事件,建议您可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6号《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向惠州市医调委提出调解申请(电话:2168020,地址:惠州市综治中心)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我院会积极予以配合处理,执行第三方调解结果或司法判决。在此感谢您对我院工作的支持与反馈,愿身体健康!承办单位:惠州市中医医院
2023-08-18 10:49:35.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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