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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惠州燃气乱收费 投诉单号 30230810160812146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8-10 16:08:12.0 答复时间 2023-08-21 10:04:13.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信访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惠州燃气乱收费 诉求内容:问题:投诉燃气公司乱收费:本人报装燃气被燃气公司收取500元高空费。 但同一小区,同一户型,同一走管方式的其他邻居并没有被收取任何费用。 请问:惠州燃气,贵司的收费标准在哪里?凭人情收费吗?还是腐败?投诉到贵司两次,也视而不见,完全不处理,这就是你们作为垄断企业的特权吗? 诉求:退回多收取本人的500元高空费用。
2023-08-10 16:08:12.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尊敬的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惠州燃气乱收费】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查,您户于2023年5月22日致电我公司服务热线申请管道安装业务,在现场确定方案时,您户因厨房装修布局美观性问题,要求将表前入户管位置进行迁改,由于您户要求的入户管穿墙位置距窗边较远,需施工人员爬出窗外进行作业,因此产生施工费、高空作业费、材料费总计803.88元。关于您户反映的收取500元高空作业费问题,我公司改管及其他延伸服务收费标准均结合劳动力成本、安全防护成本及周边城市收费标准进行制定,相应收费标准已在惠州市发改局进行备案,并通过营业厅、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用户进行公示,不存在违规收费情况;关于您户反映的同小区邻居安装时没有收费问题,因该小区签订的燃气报装方式为后挂表安装,表前表后管安装方案均根据开发商提供的装修样板进行布设,如用户安装时不涉及表前改管,且按原管线安装方案进行装管,表后使用DN15镀锌管6米内的安装费和材料费包含在楼盘建设费中,不需另行支付费用。接到您户反馈意见后,我公司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联系,并于8月13日上门进行沟通解释,经沟通,您户表示理解,现已无异议。感谢您对我公司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单位:惠州市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2023-08-21 10:04:13.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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