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关于惠州市龙腾财务代理有限公司不开发票偷税漏税签合同后拒不做账乱加钱不加钱不给做账 | 投诉单号 | 30230816100113164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8-16 10:01:14.0 | 答复时间 | 2023-08-29 17:31:40.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关于惠州市龙腾财务代理有限公司不开发票偷税漏税签合同后拒不做账乱加钱不加钱不给做账
诉求内容:2022年11月22日我公司(广东光*照明有限公司)与惠州市龙腾财务代理有限公司签订2022年11月至2023年11月的代理记账服务合同,1.对方未开发票,2.该公司没有代理记账许可证就为我司提供代理记账服务属无照经营,3.该公司在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执行为我司做账,不按合同做账为由需要加各种费用等,从未为我司开展记账事宜,且不退还我司记账费用。(附件为代理合同+付款记录+付款收据)
诉求1、对无照经营公司作出查封、罚款。
诉求2、退还我司付的所有费用。
2023-08-16 10:0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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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关于惠州市龙腾财务代理有限公司不开发票偷税漏税签合同后拒不做账乱加钱不加钱不给做账】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据了解涉事主体惠州市龙腾财务代理有限公司,该公司在惠州市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代理记账项目,但没有在我局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已违反《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98号)文第二十六条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规定,目前我局已责令该公司到我局完善代理记账手续,或停止一切代理记账相关业务,并责成该公司退回违规收取的费用。承办单位:惠州市惠城区财政局
2023-08-29 17:3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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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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