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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粤价〔1997〕173号 投诉单号 30230819092719192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8-19 09:27:20.0 答复时间 2023-09-02 09:58:32.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粤价〔1997〕173号 诉求内容:粤价〔1997〕173号这个文件是否现行有效。
2023-08-19 09:27:20.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感谢您的来信! 关于您反映确认粤价〔1997〕173号是否有效问题的事项,现回复如下: 一、粤价〔1997〕173号文件已废止失效。 非常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在此,祝您身体健康、家庭幸福、万事如意。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和统计局
2023-09-02 09:58:32.0
答复附件 回复(市民).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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