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有关商转异地公积金组合贷的问题 | 投诉单号 | 30230825122330199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8-25 12:23:31.0 | 答复时间 | 2023-08-28 16:28:00.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有关商转异地公积金组合贷的问题
诉求内容:本人2019年在惠州惠阳购买一套房,属人生第一套房产,因当时公积金属于深圳地方购买的,当时政策未能享受公积金贷款事宜故就申请了高利率商业贷,现查询可以异地公积金贷款购买惠州房产事宜,想请问我这种情况可以异地公积金组合贷吗?
2023-08-25 12:2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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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有关商转异地公积金组合贷的问题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根据文件规定,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自住住房,是指在职工或配偶的户籍所在地或缴存住房公积金所在市辖区内,房屋用途性质为住宅,且职工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住房。但不受理异地缴存职工办理商转公、自建房以及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业务。
二、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金池来自于我市缴存职工汇缴的资金,商转公贷款是我中心主动作为推出的惠民利民措施,由于资金池有限,只能受理我市缴存职工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不受理异地缴存职工办理商转公、自建房以及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业务。因此您异地公积金不符合办理商转公贷款条件。2023年8月28日,我部工作人员致电联系您,您表示知悉,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752-3273818 承办单位: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08-28 16: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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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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