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因水表故障,物业收取实际未产生的水费不退还 | 投诉单号 | 30230830113305540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8-30 11:33:05.0 | 答复时间 | 2023-09-26 15:41:38.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求助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因水表故障,物业收取实际未产生的水费不退还
诉求内容:因水表损坏导致水表产生读数,物业要求我缴纳未实际发生的水费。由于我本人从未在新房居住,希望退还几个月来并未产生的水费。
2023-08-30 11:3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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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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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因水表故障,物业收取实际未产生的水费不退还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针对你反映的情况,惠阳区三和龙光玖龙山小区物业公司与你已协商解决,并退还了你多交的水费。对此,我局已要求该小区物业公司加强与你沟通,做好相关地解释工作,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如你仍有疑问,可拨打我局办公电0752-3391993咨询。
2023年9月26日,我局工作人员已通过短信方式告知你相关调处情况。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26 15:41: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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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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