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关于停止在响水河公园内修建污水处理厂 | 投诉单号 | 30230905120323715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9-05 12:03:23.0 | 答复时间 | 2023-09-26 16:08:51.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人大办公室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关于停止在响水河公园内修建污水处理厂
诉求内容:停止在响水河公园内的施工,不在公园内修建污水处理厂,重修审核评估污水处理厂的影响。对附近小区居民公示污水处理厂的影响。我居住在金龟山鑫鼎园2期16栋,通过窗户就可以看见挖掘机在施工,声音吵得小孩都睡不着觉,污水处理厂离我这里直接距离不到100米,从来没有听说过哪里吧污水处理厂修建得离居民居住地这么近,国家都有规定,污水处理厂必须远离小区,在郊区修建以不影响居民居住为首要条件。考虑到如果修建了,那以后的污水,臭气,噪音的影响将是不可估量的,现在我们小区已经在忍受附近工厂的工业废气臭气的影响,小区没居民已经无数次的投诉,但是臭气依旧,现在如果修建污水处理厂,那就是把我们小区居民往绝路上逼。希望政府站在我们的角度考虑一,如果真的各种渠道投诉都没用,政府也不给到反馈,那就是把我们小区居民的声音和生命置若罔闻,那大亚湾或者整个惠州政府必将丧失民心。
2023-09-05 12:03: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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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IMG_3188.MP4 IMG_3189.MP4 | ||
| 答复意见 |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停止在响水河公园片区内修建污水处理厂问题的事项,按照相关条例规定,已转由我局处理,经调处,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现行的《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7)第4.4.4条规定:5万m3/d处理规模的污水处理厂卫生防护距离为150米。经委托有资质单位现场测绘,本项目厂界距金龟山鑫鼎园小区最小距离约为243米,满足该规范要求。
臭气问题:项目采取全地下式密闭建设,地面建设公园及附属设施。全地下式建设可避免异味散发,地下安装负压系统集中收集废气,采用先进高效工艺处理,不会产生臭味;
噪音问题:本项目地面平均覆土2米可有效隔音,装置在全地下运行过程中隔声效果优良,且在排气口安装消声器,不会产生噪音扰民;
污水问题:响水河区域内存在不同程度的雨污管网错混接、破损情况,部分污水混入雨水管道,导致该片区雨污混合水部分外溢至响水河,产生臭味。本项目是应群众诉求,为解决响水河流域历史遗留的雨污管网混接问题,承接处理“西区相关片区”的市政生活污水,不承接工业企业废水。项目建成后将全面提升片区水污染治理水平,明显改善响水河水质,为片区居民创造更加宜居的生活环境。
感谢市民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9月22日工作人员已通过短信方式告知信访人处理结果。
承办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
2023-09-26 16:08: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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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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