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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二手房商转组合贷补齐4成政策能否调整 投诉单号 30230905134338506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9-05 13:43:39.0 答复时间 2023-09-12 10:12:44.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关于二手房商转组合贷补齐4成政策能否调整 诉求内容:您好,目前惠市公积金〔2021〕44号文第十三条规定:申请商转公贷款的房屋贷款比例:自住住房为存量房(二手房)的,全部贷款金额(含组合贷款)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60%。这导致需要一大笔资金才能进行商转公组合贷,管理中心是否有调整政策的意向?比如不需要补足即可进行商转公,或者提高抵押物价值的占比?感谢!!!
2023-09-05 13:43:39.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罗先生: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关于二手房商转组合贷补齐4成政策能否调整】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和建议。已回电来信人。 目前存量房(二手房)贷款仍按此文件规定执行。如有最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请留意我中心官网。 咨询热线:0752-12329 承办单位: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09-12 10:12:44.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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