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关于公积金 | 投诉单号 | 30230907182452616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9-07 18:24:53.0 | 答复时间 | 2023-09-14 17:24:12.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关于公积金
诉求内容:夫妻双方只有一个购买公积金,可以按夫妻最高贷款60万计算吗?还是按个人最高40万计算
2023-09-07 18:24: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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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黄先生: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关于公积金】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和建议。已回电来信人。
经了解,黄先生夫妻双方均不属于《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惠州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实施办法》规定的Ⅰ类、Ⅱ类人才,且只有一方缴存惠州住房公积金,另一方未缴存公积金,因此购买首套商品房个人最高额度40万元。贷款额度的确定根据申请人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以及已连续按月正常缴存时间,计算公式:1、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贷款额度=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8;2、连续按月正常缴存公积金满12个月:贷款额度=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15 ;3、连续按月正常缴存公积金满36个月:贷款额度=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20;上述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包含最近12个月内的补缴金额以及近12个月内从外市转移到我市的金额。
咨询热线:0752-12329
承办单位: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09-14 17:2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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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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