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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惠城区惠南学校九年级分重点班 投诉单号 3023091018524946801
类型 举报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9-10 18:52:50.0 答复时间 2023-09-13 17:22:11.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教育局 诉求类型:举报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惠城区惠南学校九年级分重点班 诉求内容:惠南学校九年级违法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把每个班前5名的同学安排到一个班做为重点班开小灶,师资力量重点倾斜,教育资源不公,严重违反业务教育法,请勒令停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五十七条 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二)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三)违反本法规定开除学生的。(四)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的。
2023-09-10 18:52:50.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惠城区惠南学校九年级分重点班】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感谢您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关心!学校按照上级要求规范办学,九年级没有分重点班,师资力量没有倾斜,各班师资配置合理均衡。 学校根据九年级学生的实际情况,对各个层次的学生进行分层教学,在原来7个班级各学科老师不变的情况下,分别安排不同基础的学生集中进行分层训练,基础薄弱生的进行基础强化训练,优生进行专题训练等,使教学内容更适合学生个体发展。 该家长的小孩有需要帮助的可与老师联系,我局要求学校加强与学生及家长沟通,达到家校共育。承办单位:惠州市惠城区教育局
2023-09-13 17:22:11.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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