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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自然资源局回复混淆概念,不作为 投诉单号 30230915115908318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9-15 11:59:08.0 答复时间 2023-09-20 11:12:01.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自然资源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自然资源局回复混淆概念,不作为 诉求内容:德威江誉诚三期旁边规划大型垃圾站,并且最新规划显示,垃圾站向德威江誉诚三期方向平移,业主多次投诉,自然资源局回复内容完全一样,完全是复制粘贴,根本没有用心处理各业主的投诉,回复中一直在强调大型垃圾站距离建筑红线超过20米,属于合理规划,请问其中提到的建筑是否有类型要求呢,是任何建筑超过20米都可以建垃圾站吗?包括学校、商场、商品房?请问有没有学校、商场、商品房附近建大型垃圾站的按理,如果没有,是否自然资源局的回复属于混淆概念?还是说自然资源局根本不懂真正的合理规划?
2023-09-15 11:59:08.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尊敬的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您提及的垃圾转运站位于2011年市政府批准的《惠州市马安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地块编码为JD32-03,规划用地性质为环境卫生设施用地,用地面积为1849平方米。在2016年市政府批准的《惠州市惠城区垃圾转运站布点规划》中,进一步明确了该地块垃圾转运站名称、服务半径、建筑面积及转运量,将其命名为新乐大道垃圾转运站。上述提及的两个《规划》均已按程序在我局官网(http://land.huizhou.gov.cn/)上进行了公告,您可前往查阅。 目前,我局已启动了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程序,于2023年8月19日起在《惠州日报》、惠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和现场公示栏进行公告(公告期三十日),你可关注官方通知和公告,并在公告期间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告网站:http://land.huizhou.gov.cn/hdjlpt/yjzj/answer/30483)。 感谢您对我市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顺祝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承办单位: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09-20 11:12:01.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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