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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医保报销 投诉单号 30230919135729607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9-19 13:57:29.0 答复时间 2023-10-04 09:17:35.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医保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医保报销 诉求内容:六个月以上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床位费和护理费报销吗?
2023-09-19 13:57:29.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医保报销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参保职工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不含6个月),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经批准按规定转诊、转院的(含本市行政区域外的急诊住院),发生的住院政策内费用,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的支付比例为95%。普通床位费和普通护理费是属于正常医疗报销项目。9月21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告知您调处结果,您表示知悉。承办单位: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仲恺分局
2023-10-04 09:17:35.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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