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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退休老人能否将医保关系转移到市外居住地 投诉单号 30230926110041303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9-26 11:00:41.0 答复时间 2023-10-11 08:57:47.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退休老人能否将医保关系转移到市外居住地 诉求内容:我妈妈是惠州市惠东县的一名退休职工。长期随我在佛山市三水区居住生活。医保社保关系一直在惠东。老人随着年龄增长,身体毛病越来越多。近年来虽然已经办理了异地就医手续,但异地就医局限性大,只能定点两间医院。在当地社区医院等都无法享受医保报销、也无法办理特殊门诊。请问对于像我妈妈这类长期在外定居的退休老人,是否有政策能将医保关系转移到居住地?需要什么流程及其关材料?谢谢
2023-09-26 11:00:41.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退休老人能否将医保关系转移到市外居住地】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和经医保信息系统查询,您母亲于2018年12月19日办理了异地长期居住业务,有效时间至2099年12月31日,定点区域为佛山市,普通门诊定点问题已处理。 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2021〕1 号文指引,参保人享受门特待遇须经门特指定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并选定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就诊医疗机构,符合门特准入标准的参保人可到指定定点医疗机构申请门特待遇,由指定定点医疗机构按照标准予以确认,同时出具《惠州市基本医保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确认书》,并将确认信息上传医保经办机构备案。您可在现常居住地有门特病种认定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认定门特病种,认定通过后定点到该院可实现联网结算。 2023年10月9日 已通过电话告知市民调处结果,市民表示知悉。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东县医疗保障局
2023-10-11 08:57:47.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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