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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惠州水口新力花园三期地下停车未达到标准并强制威胁收费 投诉单号 30230928090614125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9-28 09:06:14.0 答复时间 2023-10-20 08:42:42.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惠州水口新力花园三期地下停车未达到标准并强制威胁收费 诉求内容:水口新力花园三期,地下室交楼至今,破烂不堪,对业主反馈的问题,至今大部分都未进行整改,每次与物业沟通,都已已沟通反馈为由敷衍。时至近期,物业突然公布地下停车收费,要求2023年10月1日开始进行停车收费,业主并非不同意收费,而是对如此破烂不堪的地下室,实在罔顾法律,罔顾业主权益。 首先,根据《惠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停车管理企业,是否依法、合法取得本小区停车经营权,未进行任何公示,再者,为何本小区建设单位对业主所有诉求未处理,地下室未整改的情况下,可以委托停车经营单位进行经营?该停车经营单位是如何取得本小区停车收费批复文件的? 其次,物业只是在公布了收费标准,但是没有依法对停车经营企业、营业执照、物价局公布的停车收费标准批复等文件进行公示,请监督局进行核查; 最后,物业工作人员通过语言威胁等行为,提出业主对破烂不堪停车场不满意,可以不停车不缴费,进行语言攻击、强行收费。 本身本小区质量问题一大堆,建设单位又暴雷不管不顾,已经对业主造成严重的影响,物业作为建设单位委托的管理单位,又如此不作为,请市场管理监督局调查,要求本小区地下室问题整改,并经业主认可后,在进行收费。
2023-09-28 09:06:14.0
诉求附件 微信图片_20230928090407.jpg 微信图片_20230928090410.jpg 微信图片_20230928090403.jpg 微信图片_20230928090406.jpg 微信图片_20230928090408.jpg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 关于您反映【惠州水口新力花园三期地下停车未达到标准并强制威胁收费 】 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一、收费标准惠城区发展和改革局调查回复:根据《惠州市停车场建设与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发展改革主管部门负责核定列入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管理的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住宅小区的停车服务收费无需我局审批或备案。承办单位:惠州市惠城区发展改革局 二、我局联系物业服务企业相关负责人,针对市民反映的情况,充分交换了意见。物业负责人称,关于新力花园地下车库收费事宜,物业服务企业提前出了相关公告,且目前地下车库已免费了近两年时间,目前车库产权属开发单位,开发单位有权对自有产权车位进行出售或出租。业主也有权不购买和不承租,都属自愿行为,没有强迫性。 我局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进一步加强相关业主的沟通交流,积极听取业主的合理意见,努力做好相关物业服务。 经协调,开发商近期将安排专业人员对质量问题进行维修整改 相关处理情况已短信反馈给市民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10-20 08:42:42.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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