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帮帮忙-首页


管理工具
添加精选 站长意见 关闭评论
删除收藏
标题 复函答非所问、玩忽职守!请明确告知贵局督办履职情况? 投诉单号 30230928134322293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9-28 13:43:23.0 答复时间 2023-10-18 17:42:00.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水利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复函答非所问、玩忽职守!请明确告知贵局督办履职情况? 诉求内容: 作为督办单位,惠州市水利局9月28日的复函答非所问、不作为、玩忽职守...,全方位、全面性的违反了《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修订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二十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第二条、第七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等规定,请就9月25日投诉举报三个诉求来信编号:3023092511002463301逐一详细复函。在12.23《退款计划》约定9月30日前完成25.7%退款,且已经顺利退款3期且无任何附加条件、广大业主迫切等钱喜迎中秋节、国庆节情况下,造成严重不稳定因素。 目前,龙门县政府、麻榨镇政府对广大业主的反映和投诉一概不回应、不回复。惠州市水利局作为上级督办单位,有责任予以正面复函督办问责整改情况。
2023-09-28 13:43:23.0
诉求附件 IMG_20230926_235841-1695746209863.jpg IMG_20230916_113123.png mmexport1695872855434.png IMG_20230926_125108.jpg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关于您反映【复函答非所问、玩忽职守!请明确告知贵局督办履职情况】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就我局职能回复如下: 龙门县按照制定的整治工作方案推进各项整治工作,并积极加强与业主的沟通协调,已分期退还购房业主的部分购房款。我局定期对龙门县整治推进情况进行督促跟进,具体情况您可以直接咨询龙门县。 下来,我局将继续督促龙门县推进退还购房业主剩余未退购房款工作,于2025年年底前完成红色水乡项目清理整治任务。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承办单位:惠州市水利局
2023-10-18 17:42:00.0
答复附件
站长意见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网友留言 发表留言

发表留言:

联系站长:904186871@qq.com
请把相关问题发送到邮箱并附带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