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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收取货物费用后,以各种理由不发货,不履行义务,如何处理 投诉单号 30230928142216341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9-28 14:22:16.0 答复时间 2023-10-11 16:50:33.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收取货物费用后,以各种理由不发货,不履行义务,如何处理 诉求内容:遇到此类事件,通过报警处理,还是举报处理或是诉讼处理比较合适
2023-09-28 14:22:16.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求助【收取货物费用后,以各种理由不发货,不履行义务,如何处理】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九条 投诉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投诉人的姓名、电话号码、通讯地址;(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姓名)、地址;你可通过致电商家所在地的12315、12345服务热线进行反映。2023年10月8日通过电话告知当事人相关情况。惠州市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11 16:50:33.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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