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公积金商转组合贷额度 | 投诉单号 | 30231007141622393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10-07 14:16:22.0 | 答复时间 | 2023-10-08 15:28:16.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公积金商转组合贷额度
诉求内容:9.25日,市住建,自然资源局,住房公积金局联合印发的通知中关于提到二孩及以上的职工家庭首套房首次申请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
请问目前是首房首贷,惠州缴纳的公积金,惠州户籍,二孩家庭,若申请商转组合贷,是否也可以享受额度上浮20%
2023-10-07 14:16: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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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公积金商转组合贷额度】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和建议。已回电来信人。来信人已知晓相关政策情况。
一、经了解,车女士在惠州有一套正在办理商业贷款的住房,贷款未结清,且夫妻双方均不属于《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惠州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实施办法》规定的Ⅰ类、Ⅱ类人才,现计划办理商转组合贷款。
二、贷款额度的确定根据申请人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以及已连续按月正常缴存时间,计算公式:1、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贷款额度=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8;2、连续按月正常缴存公积金满12个月:贷款额度=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15 ;3、连续按月正常缴存公积金满36个月:贷款额度=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20;上述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包含最近12个月内的补缴金额以及近12个月内从外市转移到我市的金额;夫妻共同申请贷款的,夫妻双方贷款额度单独计算,再加总。生育二孩及以上的职工家庭办理首套房商转组合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在《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通告》(惠市公积金〔2023〕19号)文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20%(即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48万元,夫妻双方共同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72万元)。
咨询热线:0752-12329。
承办单位: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10-08 15:28: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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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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