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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大亚湾西区御蓝湾花园物业长期毫无忌惮进行乱收费,多次反馈相关部门未处理和答复,不作为 投诉单号 3023101015061939601
类型 举报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10-10 15:06:19.0 答复时间 2023-11-01 10:06:03.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举报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大亚湾西区御蓝湾花园物业长期毫无忌惮进行乱收费,多次反馈相关部门未处理和答复,不作为 诉求内容:御蓝湾物业长期以来肆无忌惮乱收费,今年7-8-9月份通过公摊水电每户涨幅7到8元,给出的数据严重造假,之前维权出现过偷用业主公摊水问题,相关证据已通过12315上传,两个月还未得到任何答复,相关部门都干嘛去了?我们集体业主严重怀疑开发商的226间商铺有挪用业主公摊,请水电局部门进入调查,还业主们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
2023-10-10 15:06:19.0
诉求附件 79086138-52D0-48C6-8726-14B823D5D8BC.png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反映御蓝湾花园收取公摊费问题事项,按照相关条例规定,已转由我局处理,经调处,现将情况汇报如下:关于公摊费的问题,目前,惠州市并无推行物业收费“一费制”的相关政策和文件,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三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我局已要求物业企业定期做好公摊水电费用明细的公示工作,若市民仍有疑问,可到物业管理处咨询。对于核查公摊抄表、是否存在偷用水电的情况,建议市民可找专业人员核查。感谢信访人对我局工作的支持!10月31日,工作人员通过短信告知您相关情况。 承办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
2023-11-01 10:06:03.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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