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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粤府办【2023】73号文件关于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投诉单号 30231011092735920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10-11 09:27:36.0 答复时间 2023-10-16 11:29:59.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粤府办【2023】73号文件关于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诉求内容:现在惠州发布粤府办【2023】73号文件关于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此文件中“当地”指的是区、县级人民政府,还是惠州市区域内,包含所辖域内县、区。因为在申请二套转首套,婚前房子在惠城区,婚后新买的房子在博罗,是在博罗县城唯一住房,也去博罗房管局查档了。是否可以按73号文件,复合二套转首套呢?
2023-10-11 09:27:36.0
诉求附件 微信图片_20231011091836.jpg 微信图片_20231011091830.jpg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 关于您反映【关于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认房不认贷”政策中提出的“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其中“当地”指的是全市范围内,不按照区进行划分。 承办单位: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10-16 11:29:59.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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