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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开发商逃避价格监管,无视业主利益 投诉单号 30231014114731125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10-14 11:47:31.0 答复时间 2023-10-25 16:21:27.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开发商逃避价格监管,无视业主利益 诉求内容: 本人黄*, 身份证号:3604****0042,联系电话:186***4024,因在惠东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认购房屋过程中发现开发商的违法违规问题,特此向您致信反映,期待您百忙之中查看,问题如下: 本人于2022年10月22日认购惠东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维港湾花园五期 一29号楼*层*号房缴纳了购房款总共21.5万元,签订了认购书和草签合同 违规一: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本人缴纳首付款之后应当在签订合同30天内进行网签备案,但是开发商告知此项目由于政府政策管控暂时无法告知具体备案时间,本人经过相关部门证实,本地政府部门在去年到今年并无关于商品房无法备案的限制政策,开发商打着政府政策的旗号欺骗购房者,本人去年10月认购房屋到现在没有网签,草签合同未给本人留底。 违规二:低于备案价25%销售,29号楼2705房总价为761509,本人认购时开发商报570242总价,并未告知备案价,本人交钱之后开发商一直未提供网签合同,开发商参与不正当竞争逃避监管,严重加重本人购房风险! 综上所述,本人对开发企业无法信任,请求领导对于开发商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和公示,感谢
2023-10-14 11:47:31.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开发商逃避价格监管,无视业主利益】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反映所购房屋价格低于备案价25%导致无法网签备案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其网签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格,不得低于备案价格的90%。经查,您所购买的维港湾花园五期(一)29号楼**号房备案价为633602元,您与开发企业签订的认购书约定该套房成交价格为570242元,该房的交易成交价符合上述规定,该套房可办理网签、备案手续。 我局严格《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惠州市中心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预售款进行监督管理。 10月24日,我局工作人员已短信告知您相关情况。 承办单位:惠州市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10-25 16:21:27.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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